男子56万竞得司法拍卖房 移交前被损毁法院拒退款
02-26 14:40:45 来源: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消息,近日,宜州市民黄健晏向南国早报反映,他于2017年11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中,以56万元的成交价,拍下宜州区龙港星城的一套房子,并把56万元交给了宜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页上提示,该房屋目前有人居住,需要约三个月时间清空房内的物品。不料,就在等待交房的过程中,原房主撬走木地板、拆卸门窗、打碎灯具、剪断线路、锯断铁艺栅栏……房屋原貌被破坏。竞买者认为货不对板,要求法院退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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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拍卖网页显示,该房为中档精装修房。网络图片

事件

花56万元竞买到司法拍卖二手房

2017年10月27日,河池中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宜州法院2017年第三批失信名单”,其中有两名“老赖”,男的姓吴, 女的姓覃,他们曾经是夫妻,如今已离婚。据宜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这两人是十几桩经济案的被告,负债逾千万元。

吴某、覃某欠某银行的巨额贷款逾期不还,被某银行诉至法院,两人败诉。2017年11月,为履行已生效的判决,宜州区法院将吴某和覃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放到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这套房子位于宜州区九龙路龙港星城,是楼中楼,有透明橱窗的大阳台,有木地板、大吊灯、铁艺栅栏等。在参加竞买之前,黄健晏和妻子实地查看了房子,感觉比较满意。

同年11月23日,黄健晏以56万元的最高价胜出,竞买成功。淘宝的拍卖网页上注明,该房屋目前有人居住,清空房内的物品大约需要三个月时间。

按规定,竞买成功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缴纳全部拍卖款,否则保证金会被没收。于是,2017年12月8日,黄健晏将全部拍卖款交至法院。12月23日,法院发出了《执行裁定书》。黄健晏耐心地等待约定的“三个月”交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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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移交期间,该房木地板被撬走,铁艺楼梯扶手被锯下。 

波折

房屋尚未移交就遭原房主损毁

黄健晏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竞买这套房子,是想给儿子结婚用的。虽然交了全部拍卖款,但房门钥匙一直由吴某拿着,他们多次央求,都没有拿到钥匙,儿子也一直没有机会看房。今年1月20日,听说某银行也有这套房子的钥匙,他们就央求某银行给开了门,让儿子看看未来的婚房。一进门,他们傻眼了:

木地板和地脚线被撬走,阳台、房间、卫生间的门窗失踪,楼梯的铁艺栅栏被锯断,灯具被打碎,电路被剪断……连卫生间的地板砖都不见了。总之能拆的都拆,拆不了的就毁,房内一片狼藉。

黄健晏报了警,并向宜州区法院报告。吴某被传唤到法院后,他的解释是,他认为木地板、门窗、栅栏等设施,就跟家具家电一样,都是可以搬走的。两天后,法院在这套房子的门口贴上封条。因为破坏房屋的行为,吴某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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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套房位于这栋楼里。

回应

拒绝退款系产权已属竞买人

2月23日,宜州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石晓接受了南国早报记者的采访。

就“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成功后,在交房之前,应该由谁来保护房屋不被破坏”这个问题,他解释说,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2016年,法院在审理某银行和吴某等人的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已发出裁定书,这套被查封的房子,指定由吴某管理使用,但不得毁损等。

那么,在移交之前房屋遭到损毁,黄健晏申请法院退款能否得到支持?石晓说,黄健晏交完拍卖款后,法院已经作出裁定并送达,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黄健晏,所以法院不能退回拍卖款。

在今后的网络司法拍卖中,如何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对此,石晓表示,这样的事情是该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从未遇到过的,也是始料未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第三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也就是说,法院只能事前多提醒竞买者注意“竞买须知”,此外并无更好的防范办法。

对于解决途径,他认为,吴某损毁房屋的行为,损害了竞买人合法权益,黄健晏可通过诉讼渠道进行救济。

声音

拍卖物有重大瑕疵应有补救措施

对于宜州区法院的答复,黄健晏夫妇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房屋是不动产,拍卖和移交两个时点“现状”应该完全一致,不应出现如此巨大落差。此外,在房屋移交前,法院应当妥善管理,如今房屋遭损毁,说明法院对房屋的管理是失职的。至于起诉吴某,他们认为根本不切实际,因为吴某负债一千多万元,正被一大堆债主起诉,即便赢了官司,吴某也无财产可执行。所以,要么退房,法院退全款;要么不退房,法院退差价。

对此,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见国认为,吴某故意损毁房屋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法院应在司法拘留届满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该房产已依法转移给黄健晏,向法院要求返还拍卖款,于法无据也不切实际。法院应当委托第三方有资质评估机构,对损毁造成的损失作出评估,然后把这部分差价从拍卖款中扣减,返还竞买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资深法官认为,在南宁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先清空再拍卖,就是为了避免类似纷争。在此次拍卖中,拍卖价已包含后来被毁坏的财物价值,竞买人当然认为货不对板,所以“无法接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有重大瑕疵却没有如实说明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此房产遭损毁,属于“重大瑕疵”,当事法院可据此撤销拍卖成交裁定书,退房退款。当然,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损失,退还差价。

原标题:宜州一男子竞得司法拍卖二手房,移交之前被损毁,要求法院退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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