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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人育7子女却无人赡养 孙子替祖父母状告父亲
04-18 09:28:04 来源: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消息,4月16日,在宜宾市江安县跑货运生意的陈大整天都没心情。当天是父亲陈文支付爷爷奶奶首笔300元生活费的日子,但是父亲几次都没接陈大电话,这让他担心自己和兄弟们推动的、状告父辈履行赡养爷爷奶奶的计划会再次落空。虽然自己和弟弟愿意出钱,但是父亲还应该护理爷爷。

过去近半年时间,因为父亲拒绝承担赡养义务,陈大和弟弟多次劝说无效后,索性"大义灭亲",让爷爷奶奶起诉父亲。最后,通过法院调解,陈文等兄妹共同赡养八旬父母,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每月5天轮流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

爷爷奶奶的赡养问题看似解决,但陈大与父亲却已形同陌路。不过陈大认为,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他相信父亲总有一天会明白他的苦心。

八旬老人七个子女

赡养问题反而扯皮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喜捷镇玉泉村狄联村民小组,深藏于向家坝水电站库区附近的群山之中。两座高耸入云的山峰间嵌着一条深沟,名叫狄家沟。38岁的陈大在狄家沟旁悬崖边的老宅中,生活了十多年。

87岁的陈大爷和老伴张婆婆在狄家沟生活了一辈子,老人生育10个子女,养活了七个。在当地村民眼里,陈大爷五个儿子两个女儿,是有福之人。大儿子陈文曾做过十多年民办教师还当过校长,其他子女不是打工就是做生意,多人家境不错。更让老人骄傲的是,孙辈们都很出息,早已在宜宾城区安家置业,有车有房。

老俩口薅秧种菜,加上国家提供的老年津贴,日子过得去,基本没主动找子女们讨要过赡养费。转折发生在去年11月,陈大爷在屋后的斜坡上摔倒,致右腿骨骨折。送医后因年纪太大,没有施行手术,出院后至今卧床不起,无法坐立,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但年迈体弱的老伴张婆婆又搬不动老头子。

由于家里子女众多,陈家于1982年分家,28岁的长子陈文和24岁的三子陈明分开单过。陈文告诉成都商报记者,1982年分家时立字据对老人的赡养、财产分配等有明确约定,"协议约定我和三弟陈明对于老人赡养送终、弟妹婚嫁均不承担义务,这个是当时我们和父亲真实意思的表达。"陈文说,1990年时六弟陈友再次与父母分家,协议约定由陈正友赡养父亲,陈均和陈权赡养母亲。"但父亲一直不去六弟家生活,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不过陈文也称,自己并不是不尽孝,父母八十大寿时都组织弟兄做寿,并贴了几千元钱进去。分家时最小的十弟陈权年仅8岁,陈均13岁,都还是孩子。此后数十年里,陈家两个女儿外嫁,六子陈友结婚生子盖了楼房,两口子至今在宜宾城区打工。同样没娶到老婆的陈权,已与家人失联。

38岁的陈大是陈文长子,陈大爷的长孙,分家闹得很不愉快时,陈大只有两岁。初中毕业后的陈大和弟弟陈木外出闯荡,如今陈大在江安县城安家,以跑货车运输为生;弟弟则是一名装修工人。陈大爷出院回家后,儿女和孙辈们纷纷回来。陈大率先提出:父亲、叔叔和两个姑姑,共同赡养年迈的爷爷奶奶。没想到,父亲一口拒绝了。

"他说分家时不公平,还说小时候爷爷奶奶对他不好,不会承担赡养义务。"陈大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与此同时,陈大的六叔陈友也以相似的理由拒绝了。

儿子苦劝父亲尽孝

愿以同样孝行善待父亲

"我父亲是他们七兄妹中最有文化的,当了十几年民办教师,还当过村小学的校长。我以为他会满口答应。"陈大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小时候父亲不止一次地教诲他"百善孝为先"。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说起分担赡养爷爷奶奶的责任时,第一个站出来坚决反对的就是自己的父亲。

陈大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正式向父亲提出要他"尽孝"时,父亲的情绪非常激动,父子俩几乎吵了起来,最后不欢而散。回家后陈大思前想后,考虑到爷爷奶奶的实际情况,必须要把父辈们赡养老人事情确定下来。"我们老家有谚语'有风吹大坡、有事找大哥',我是孙辈中的长孙,有义务站出来。"陈大自己说不动父亲,搬来弟弟跟父亲讲道理。

陈大告诉记者,父亲分家是几十年前的事情,那时候的山区农村家庭,孩子又多,本身就没多少东西可分。爷爷奶奶拉扯七个孩子长大,能养活就算不错了。"现在他们以分家不公,小时候对他们不好为借口不赡养老人,完全没有道理。"陈大跟父亲沟通时,表示只要父亲愿意赡养老人,侍候爷爷奶奶生活,在父亲年老需要照顾时,他们兄弟俩会以同样的孝行善待父亲。

没想到弟弟出马,同样被父亲一顿臭骂。"他们想把责任推给最小的两个叔叔,可是他俩都没结婚,而且最小的叔叔失联多年了,他们都没有独自承担赡养爷爷奶奶的能力。"陈大考虑得更远的是:两个单身的叔叔年老后还得靠自己这代人养老送终。

反复劝说无效后,陈文已经不接两个儿子的电话。即使陈大和弟弟回家,父亲也不和他们说话,形同陌路。无奈之下,陈大求助于自己的表亲--玉泉村支书杨冰泉。杨冰泉很快找到陈文做工作,但陈文态度坚决,无论怎么说就是不出钱,也不出力;远在宜宾城区打工的陈友,持同样的态度。

替爷爷奶奶起诉父亲

法院调解儿女共同赡养

"劝说无效、调解无果,难道就没办法了吗?"陈大找到陈木,以及三叔陈明的儿子陈彬商量准备向法院起诉父亲和六叔陈友,帮助爷爷奶奶讨公道。喜捷镇司法所建议陈大寻求司法援助。今年1月,陈大带着奶奶,向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2月初,陈大代爷爷奶奶向宜宾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

几天后,陈文几兄妹和陈大爷夫妇均收到了法院传票,宜宾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该起赡养纠纷案。3月13日,法院开庭,陈大等孙辈专门赶回老家,将奶奶接到了法庭;3月20日,因开庭时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调解,法官又专程赶到玉泉村,组织调解。然而调解当日,陈文、陈友并不同意。

第一次调解失败后,陈文和陈友成了众矢之的。"孙子们一走,陈文就责骂我,说我怂恿陈大骂他。"张婆婆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老伴出院回家后,陈文没有到病床前看过一眼,更别说出钱出米。据张婆婆介绍,另一个儿子陈友也在一幢屋居住,过年都没回家。

4月13日上午,宜宾县人民法院、喜捷镇司法所及玉泉村委,再次组织陈家6个兄妹,进行调解。最后达成的调解方案是由陈文四兄弟及两个妹妹共同赡养老人,每人每月支付每个老人150元,每月轮流护理陈大爷5天;如果不愿护理或没时间护理,按每天80元标准支付护理费,由村委出面请人护理。对于失联的陈家老幺,法院将作另案处理,依法向其主张权利。陈大兄弟愿意为父亲承担此笔开支,陈文没有再明确反对。

对话陈大:

"我相信父亲,

慢慢会理解我们一片苦心"

成都商报:你是孙子辈,赡养纠纷是爷爷奶奶和父辈间的事,为什么要主动掺合进来呢?

陈大:父亲拒绝赡养爷爷奶奶,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爷爷奶奶年迈,没有文化不懂法,面对父亲不尽孝而无计可施。如果我们不站出来,爷爷奶奶这个公道就讨不回来。

成都商报:为什么想到要起诉父亲?

陈大:策划起诉亲生父亲,实属无奈。奶奶生养七个子女而晚年不幸,人家会笑话他们不尽孝。我相信法律是能让他们尽义务的最后手段,不公正的事总有人管,不能因为他是我父亲,我们就拿他没有办法。

成都商报:你父亲也是个农民,按现在的调解方案,他每月最少要支付300元,最多要支付700元,他有没有这个支付能力?

陈大:赡养老人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哪怕没有能力也不能抵消义务。我父亲陈文有退休金,又是村民小组长,每月有工资,60岁以上还有老年补贴。各项加在一起,每月收入有近千元,他不是没能力支付赡养费。

成都商报:俗话说家丑不外扬,你起诉父亲,为什么还告诉媒体?

陈大:我也是当父亲的人,我孩子已经17岁,我将来也有老的那一天。前人怎么做,后人们都看在眼里。我父亲的言行,成为我的榜样;我的言行也将成为我儿子的榜样。起诉是解决个案纠纷,告诉媒体是希望父亲对这个结果心服口服,也希望能警醒更多的人。

成都商报:现在和父亲形同陌路,将来怎么相处呢?

陈大:现在我父亲不理解我,但我能理解他。现在他身体尚可,没有大病,生活自足自乐,可能还不需要我们承欢膝下。我们也长年在外,少有回家。但我相信他慢慢会理解我们一片苦心,将来他年老了,我会加倍偿还,对他敬爱行孝,让他老了活得有尊严、有乐趣。

律师说法: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

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决可能坐牢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韩冰律师表示,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都对子女赡养父母规定为确定无疑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愿不愿意,有无能力、能力大小而改变或者免除,尤其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涉嫌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首先,依据相关规定,在民事领域,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赡养人更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同时在刑事领域,对于年老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涉嫌触犯遗弃罪,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次,在本案中,由于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因而从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需要上来考虑,这种生效调解书也能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陈文等若拒不执行调解书且情节严重的,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文中均为化名)

原标题:87岁老人养育7子女赡养却成问题 孙子替爷爷奶奶状告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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