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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被认定贪污判刑喊冤15年 检察长疑多次协调恢复其身份
07-04 07:31:25 来源:@中国之声

@中国之声 消息,昨天,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了江苏扬州市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因“贪污”4万被判3年6个月却喊冤15年,21名党员干部联名力挺的新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昨天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致电中国之声,称已对这起陈年旧案展开调查。而此前,扬州市中院对记者明确表态,经过请示,拒绝接受对此案的采访。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案件背景:2003年,扬州市湾头镇原纪委书记 祝士成 被法院认定贪污4万,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6年,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曾对此案启动个案监督,扬州市中院向扬州市人大汇报称,这是一起冤假错案,但事后又“反水”,法院实际作出的结论和向人大汇报的结论前后不一。

此外,记者调查还发现,不光是法院认定的事实,当事人出狱后的经历也存在多处不合常理的地方。比如,他又回到了原单位并担任多个职务直到退休,市里的检察长疑似曾和区政府协调其退休待遇。案件事实本身还有哪些疑点? 

张阶平退休,个案监督随之烂尾

时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阶平向中国之声证实,2006年,扬州市中院向扬州市人大汇报并形成了审理报告,此案经过复查,是一起冤假错案,将再审改判无罪,只待走程序。半年后,随着张阶平的退休,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的个案监督烂尾。

被告人祝士成向记者表示,自己是因担任镇纪委书记时,参与查处了一位区领导亲属违法违规的问题,遭到了打击报复。出狱后,他向司法机关申诉至今,但都因有关领导的干预而无法平反。

“我申诉到哪里,他就跟踪到哪里” 

“我是因为做纪委书记,得罪了某个领导,我申诉到哪里,他就跟踪到哪里。现在这个司法环境好了,我仍然还是坚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祝士成说。

根据扬州日报的报道,祝士成所指的区领导,因贪污受贿已于2017年被判刑。根据扬州市纪委的通报,“这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接受他人请托,向有关部门打招呼、说情,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祝士成出狱后,又回到了原工作单位---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员出狱后怎么还能回到原单位上班?他自己的说法是:“我找了区委的领导,我说这是冤案。我要求工作,现在生活已经没有着落。后来区委有关领导碰头以后就通知我继续到原单位上班。”

宋祥林检察长:只是同情祝士成,帮他找工作而已 

祝士成称,2012年,他曾向江苏省检察院申诉,后案件转批给扬州市检察院。时任扬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宋祥林接访后,认为案件有问题,答应帮其和区政府协调,解决退休待遇。此后,宋祥林的确多次帮其协调,到2016年区里的领导才给他明确答复,让其按照事业编制退休。

而宋祥林检察长本人称,只是同情祝士成,帮他找工作而已。

而记者发现,此时祝士成并不缺工作,早在2005年出狱后,就已经回到了原单位。祝士成向记者出示了他和宋祥林的短信往来记录,根据短信记录,宋祥林的确答应过为其协调参照公务员待遇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宋祥林疑似和两任区长协调过祝士成退休待遇问题。现任区长徐长金向记者表示,宋详林检察长的确找过他,仅是打过一个电话,只是说让祝士成找下他,没有表达更多意思。

而前任区长陈曦,记者多次联系他,但未能得到回复。不过一份疑似其手写的书面证明显示,宋祥林检察长曾多次电话并当面联系他,协调祝士成退休待遇问题。祝士成称,这份证明写于2018年3月12日,是他找到已调任新岗位的陈曦反映无法按当年承诺的待遇退休。

扬州市检察院原主要领导,为何要协调申诉人祝士成的退休待遇,仍有待权威部门进行调查。

案件的事实也存在多处疑问 

2003年,法院一审二审认定,祝士成贪污4万公款。其中1万案发于1993年,另一笔3万案发于1999年。法院认定,1万元是其担任广陵区汤汪乡副乡长期间,利用兼任土管所所长的便利,将丁长村土地租赁本应打入土管所账户的4万元,让土地使用方打入丁长村账户,和相关人员侵吞,其两次分得1万元。

另一笔3万,是其担任汤汪乡副乡长期间,分管乡里农贸市场的建设。将经手的5万元,除2万用于支付工程款外,其余3万被其占为已有。

建设农贸市场的账目往来,是法院认定其贪污的主要依据。承建市场大棚的邵国兵,在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中,他是定罪的核心证人。但他表示,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因为根本不符合逻辑。

“涉及到我的,一个是2万元,一个是1.6万。我打了1.6万的收条给农贸市场,证明钱我是拿了农贸市场的,怎么可能说是拿祝士成1.6万呢? 我拿的钱都是有收条的,而且我们走的对公账户。”邵国兵说。而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中,有1.6万是祝士成和邵国兵个人中间转让门面房的价款,与农贸市场支付大棚建设款无关。“有一点常识,他们就应该想到,如果我跟祝士成有交易,我拿他的现金,我东西给他就行了,我不需要打条子,为什么再打条子给农贸市场呢?”

记者核实相关票据看到,上面有现金字样,恰恰在逻辑上可以推翻法院的认定的结论。

农贸市场当时属于乡里的三产,是汤汪乡商业公司的下属单位。时任商业公司的总经理王永泉告诉记者,他看了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现有的证据、票据等,根本对不上。往来账目和票据证明,工程款基本不经祝士成的手。

据介绍,所有的账目和票据都是乡长签批。时任汤汪乡政府乡长的俞根怀向记者证实,当时乡里的财政吃紧,答应拨款给农贸市场的资金迟迟不能到位。他认为,法院认定的事实,是硬加到祝士成身上的。

记者找到多位核心证人,均表示他们的口供自始至终没有变过,最后定祝士成的罪,感到惊讶。还有多次知情人士表示,祝被定罪,是和当时的某位领导有关。祝士成申诉的案件代理人称,卷宗中,有罪证据就是他的无罪证据。

专家: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此案

目前,祝士成贪污一案,法院已经驳回申诉,但他还有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救济途径。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等国内多位刑法和刑诉法权威专家,对此案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此案。

昨天下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人大对此案的态度,他们请示领导后会尽快回复记者。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扬州基层纪委书记喊冤15年 检察长疑多次协调恢复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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