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闲置路边被转卖,买家卖家都要受罚
08-10 13:16:55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8月10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丰都县包鸾镇一男子将一辆农用汽车闲置路边,结果被他人以废品转卖。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非法出售车辆的诈骗嫌疑人予以立案侦查,涉嫌非法收购报废汽车的人员也被移交至工商管理部门处理。

7月26日上午,丰都县公安局包鸾派出所接到谭某报案,称自己放在包鸾镇飞仙洞村水井槽的农用车被人用氧焊切割了。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发现一辆四川号牌的农用车停靠在路边,数名男子正在将已经拆解的车辆金属零部件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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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挡获正要将拆解了的农用车装车运走的廖某

经查,7月25日上午,涪陵人廖某在丰都收废品时,一名男子自称有一辆报废的农用车要卖,廖某现场验车后,双方谈妥以2000元的价格交易。7月26日7时,双方现场交易后,男子离开,廖某与雇佣工人一起用氧焊切割、拆解报废农用车辆。正准备装车运走之时,被赶来的民警挡获。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勿将爱车长期停放在无人监管的场所,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按照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未取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单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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