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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大!他把面包车改成“移动加油站”,民警果断“拆弹”
07-11 16:12:5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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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面包车很诡异,不正常载人,拆掉座位装上储油罐和加油枪,摇身一变成了移动“加油站”,游走在大街小巷……7月9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了这个流动“炸弹”,立即进行查扣、严肃处理,解除了严重安全隐患。

9日上午10时30分,双龙大队民警在渝北区五星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一直慢速行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所有车窗均被黑色的车膜覆盖遮挡,无法看清车内情况。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面包车停下后,还没等民警靠近,驾驶员就迅速跳下车,神色慌乱,用身体挡住民警接近面包车。

民警要求驾驶员立即出示证件接受检查,驾驶员不得不打开车门取证件。在他打开车门时,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汽油味,向车内查看,发现惊人一幕:面包车内,除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外,其他座位全部被拆掉,取而代之的是储油罐、加油枪、计价器和若干管线,俨然一个小型“加油站”!

当天天气炎热,一大罐汽油就这样储存在车内,在车流、人流密集的路上游走,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员控制,并扣留车辆,将其带回队部进行进一步调查,上报分局指挥中心,联系专业拖车公司,依法对车辆进行拖移,并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经初步调查,该车车主不久前才购买了这台二手面包车,为了存放储油罐,对后排座位进行了改装。除了加油设备外,车内还有印制好的加油广告名片。该车被查获时,储油罐内还有800升汽油。这样的车在路上行驶,无疑是一个“移动炸弹”,一旦遇上明火或发生碰撞,将产生严重后果。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吴某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处以记12分、罚款700元的处罚。而其涉嫌违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巡警提醒,汽油具有易燃易爆特点,极易引发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此类“加油车”油的来源不明确,会对车辆发动机造成影响。请各位驾驶员朋友加油时选择正规加油站,切勿贪小便宜在这样不合法不正规的车上加油,以免引发严重事故。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实习生 刘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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