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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丢失收据 物业拒退两千元装修押金?
06-20 10:47:08 来源:海丝商报

昨日,家住南安市区罗马家园的陈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2015年,她向罗马家园小区物业公司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如今房子装修完毕,但她丢失缴纳装修押金收据,该物业公司称查不到记录,拒绝退还押金,“希望物业公司给个说法”。

【业主】押金收据丢失 2000元装修押金要不回

2015年,陈女士在罗马家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同年5月,她到当时的小区物业公司——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友朋四方物业)办理装修手续,同时缴纳了2000元装修押金。

“不交押金不能装修,物业承诺装修验收完就退还押金。”陈女士告诉记者,但是房子装修到一半时,友朋四方物业就撤走了,“该物业公司没有通知,所以我并不知道是何时撤走的”。

日前,陈女士的房子装修完成了,想让友朋四方物业退还2000元的装修押金,但她的押金收据不知何时丢失了,对方以无收据为由拒绝退还。

6月初,陈女士曾向泉州市长信箱求助,泉州市长信箱将该事项转送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女士提供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意见书显示,南安市住建局已协调罗马家园现物业企业,多次与原物业企业沟通协调,同意由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由现物业企业组织业主到原物业企业办理装修押金退还事宜。

“本月,我受南安市住建局委托,向友朋四方物业沟通协调该事项,那时对方财务部一名工作人员核实后告诉我,陈女士确实有装修押金还没退。”罗马家园现物业公司——骏源(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罗经理告诉记者,6月13日,他和陈女士到友朋四方物业位于厦门的公司办理退还押金时,对方却称陈女士没有缴纳押金的记录,“除非提供证据”。

罗经理告诉记者,友朋四方物业撤出罗马家园小区后,小区内到厦门办理装修押金退款的业主已有三四十户。

“像我这样情况的,其实不在少数,但他们提供了押金收据,拿到了退款。我丢失押金收据是有过错,可物业应该有留底,不能因此拒绝退钱啊。”陈女士不解地说。

【回应】需提供证据 才能办理退款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公司查询了那年所有账目、报表和收据,都没有陈女士缴纳装修押金的记录。”该公司财务经理助理林小姐表示,陈女士要提供缴纳装修押金的证据,才能办理退款。如果押金收据丢失,也可以提供装修前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的单子,但是陈女士也无法提供。

“那为什么之前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曾回复罗经理确实有装修押金没退?”记者问。

林小姐表示,并不知道之前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复。“我们这边现在确实查询不到收款记录。”林小姐说,陈女士无法提供收据,所以无法退款。

在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拟定的《罗马家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记者看到,协议第二页第6条例规定,乙方(购房者)装饰装修房屋前应事先告知甲方(友朋四方物业),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服务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如果陈女士没有缴纳装修押金,为何能装修?

“业主要装修确实要到物业公司报备,工作人员会开一张押金条和装修审批表给业主,最后由工作人员验收,验收成功则将押金退还给业主。”林小姐说,但业主进出小区是自由的,物业只是起到监督作用,不能强求业主不能回家,“她装修是否有到物业公司报备,我们也不清楚”。

对此,律师又是怎么看的?记者咨询了福建(南安)求达律师事务所苏志聪律师。

“押金收据是证明双方存在法律关系的重要证据,业主要退回押金,需要提供缴纳押金的凭证。如果业主押金收据丢失,难以证实已缴纳押金。”苏律师表示,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收取了押金,只是因为押金收据丢失,物业就无权不退押金。

苏律师提醒,押金收据是业主主张权利的最直观证据,广大业主应妥善保管,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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