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碚区分局关于政协北碚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界别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网络餐饮食品监管难点的建议》(第3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网络订餐服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层出不穷,群众投诉不断增多,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由于网络食品经营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以及从业门槛低、配送环节长、经营主体多、地域分布广以及地方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传统的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互联网 ”模式下食品交易电子化、虚拟化的新常态。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发现难、监管难、取证难、查处难等诸多新问题给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的监管带来较大难度。
第三方网络平台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了展示的场地,也促成了入网食品经营者与顾客之间的交易,其已不再是作为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旁观者而存在,而是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直接参与者。因此,保证入网经营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其应该肩负的神圣职责。但是由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疏于管理、把关不严,导致网络食品经营乱象丛生,存在部分入网食品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符甚至提供虚假食品经营许可证蒙混过关的情况时有发生。2017年,北碚食药监分局侦办了全市第一例网络食品违法经营案件,引起了市食药监局的高度重视,从而推动全市网络食品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批网络食品违法经营案件,罚没金额达5700余万元。第三方网络平台公司也因此遭受了最严厉的处罚。
二、网络餐饮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互联网 ”模式下食品交易电子化、虚拟化的新常态,2015年10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要求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审查食品经营许可。
2016年10月1日,由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为查处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弥补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空白。
2018年1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网络餐饮服务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办法》将“入网食品经营者须有实体门店”、“规范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进”、“明确外卖平台对食品安全的责任”三项内容作为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主要手段写入其中,有效破解了“舌尖上的烦恼”。
科技改变未来,网络便捷生活,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新的《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监管部门有法可依,便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将网络销售食品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使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动网络食品经营逐步走向规范化。
三、我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采取的措施
早在2017年初,区食药监分局就开始对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并经过充分论证和认真思考,于6月30日正式制定并下发了《北碚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网络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严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一是全面摸清从事网络餐饮食品经营的网络平台底数,将餐饮单位自建平台、本地第三方平台纳入备案管理,建立监管档案;二是建立与网络平台信息通报机制,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三是督促网络平台加强对入网餐饮食经营者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主体业态中是否包含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地址是否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是否实地审查餐饮经营者经营条件、经营品种、人员健康、环境卫生等基本情况;四是查看网络平台是否准确清晰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实体门店门面、大堂及厨房照片;五是检查网络平台是否建立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档案,真实记录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六是查看网络平台发布食品经营信息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不真实的信息;七是检查网络平台是否建立并执行主体审查登记、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投诉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二)加强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线下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利用网络订餐APP软件定位功能,搜索并加强对辖区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守法经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建立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监管档案,按照风险等级管理要求加强对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二是检查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是否包含网络食品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三是检查使用的一次性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严格按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避免交叉污染等;四是将网络餐饮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充分运用食品抽检、食品快检等手段发现网络餐饮食品经营风险及潜规则;五是推动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全面实施“明厨亮灶”。
(三)加强送餐服务过程监管。一是加强对网络餐饮食品配送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网络餐饮食品配送公司落实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送餐人员晨检制度;二是强化对送餐人员的随机抽查力度,检查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检查是否存在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鼻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情况;三是检查送餐设施设备是否根据食品特征符合保鲜、保温、冷藏、冷冻等要求;四是严格控制送餐时间,检查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制作烹饪时间和安全食用时限(保存条件为10℃以下或60℃以上,烹饪至食用时间应当在2小时以内)。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一是要高度重视市局12331或其他渠道网络食品交易的投诉举报,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既要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又要向第三方网络平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二是要引导入网食品经营者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该作退货处理的要及时作退货处理,该赔偿消费者的要依法赔偿消费者;三是要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形成信息通报制度,督促第三方网络平台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强制下线处理;四是定期对投诉举报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带共性问题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被投诉举报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对策和措施。
四、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取得的成效
(一)第三方网络平台不断规范。一是建立了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互通机制,区食药监分局发现违法行为后立即通报第三方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立即对商家进行下线处理;二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制定了严格的入网审查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并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入网审查不严的情况有所转变。目前,区食药监分局正在要求网络平台对入网经营的400余家食品经营户开展清理工作,彻底消除无实体门店和无证经营的情况;三是送餐人员入职审核严格。目前我区有美团专送人员139人,美团专送骑手入申请加入送餐业务前须进行两次审核,必须提交身份证照片、身份证与本人的合照、健康证明,送餐过程中健康证明必须随身佩戴,公司还开展“微笑行动”要求送餐人员立即拍本人与健康证的合照上传公司进行送餐过程的审查。审查通过后还需经过系统设置的考试才能上岗,考试分为8个项目,每个项目有10道题,须全部答正确才算通过;四是网络送餐管理更趋合理。美团制度规定送餐时间不得超过38分钟,超时送达会受到准时率的考核,影响奖金收入,顾客也可以因为超时送达进行投诉或要求退货赔偿;每日10点上班开早会,进行晨检及配送工具的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分为7个步骤,能有效的保持配送工具的清洁。
(二)线上线下监管双管齐下。一是区食药监分局开展了网络平台“清网行动”,对全区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餐饮经营单位425户,并一对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要求针对性整改到位;二是核实平台证照公示情况,对证照信息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入网经营者采取线下跟踪查访,发现违法行为严查不贷;三是对入网经营者开展“三合一”检查,评定风险等级、实施量化分级,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日常巡查,有效规范入网食品经营者实体店的经营行为。
(三)严处重罚形成有效威慑。2017年以来,区食药监分局接到群众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的投诉举报21起,经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调查,查实违法经营行为15起,对其中11起给予责令整改,对其中4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达20余万元。随着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区食药监执法人员还将对425户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逐一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立案查处,用最严厉的处罚来震慑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此复函已经孙立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碚区分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