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丨跳磴镇整治两处猪头肉黑作坊
卤菜作为一种市民比较喜爱的菜肴,会经常出现在餐桌上。
但是卤菜是加工后的食物,无法很好分辨其食材新鲜与否,一些不法分子就在这个问题上打起了歪主意。
8月15日跳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接到投诉,称大渡口区跳磴镇有2家无证无照从事猪头肉加工点,分别位于新合村5社和蜂窝坝村4社。
跳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接到投诉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的确有2处无证无照经营猪头肉加工点。
这两个加工点的加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正在加工的猪头肉随便摆放在地上,已加工好的才放入冰箱,加工点没有任何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灭蝇灭鼠设备,加工环境恶劣。
经了解,2处加工点均为农用房,无营业执照、无食品加工的相关合法资质(猪头肉来源于正规屠宰场,均经过检疫)。
该加工点平均每天加工100-150个猪头(把猪头分成猪头肉、核桃肉及猪耳朵),主要销往石桥铺交易城片区,购买户多为私人卤菜销售摊。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现场下达执法意见书、约谈负责人要求立即停产并限期搬离,当事人均承诺不再加工。
但在8月27日的复查中发现2处猪头肉加工点并未如期搬离且仍偷着生产加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立即将情况向镇食安办汇报,同时将情况如实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8月28日下午,跳磴镇分管副镇长熊秀琴与大渡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师文勇一道带领工作人员一行6人就以上2处加工点再次进行突击检查:
新合村5社猪头肉加工点现场仍有加工痕迹,产品直接扔在地上,现场冰箱内均有加工好的产品。
蜂窝坝村4社猪头肉加工点检查时现场未有加工,未有负责人在场,但现场冰箱内还存有极少猪头肉产品,虽未搬离,但已经停止加工。
8月31日,镇长胡玮、镇食安办主任秦玲,立即组织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执法大队、驻镇工商所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并作出指示:
1
2家加工点本周内全部材料处理完;
2
下周一如果还在加工将采取停水停电,拆除违建的建筑等措施;
3
组织村和镇的工作人员值守,坚决不准再加工;
4
约谈房东,纳入扫黑除恶中的治乱,绝不允许继续再加工。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于9月3日进行了复查,目前蜂窝坝村的猪头肉加工点未加工,且冰箱内已无存货;新合村的猪头肉加工点未加工,冰箱内存有极少货品。
渡法君了解到,跳磴镇下一步将加强监管,加大村、社区协管巡查力度,对以上2处地方轮流巡查,防止再加工现象发生,同时加大宣传杜绝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现在全国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跳磴镇始终贯彻十二字方针: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一切黑恶源于乱,斩乱象树新生,对现有的线索和挖掘的线索做到逐条对照、逐条整改,确保条条整改到位、件件有着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