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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撑起受灾群众一片天

大足日报2018-09-03 09:04

政府免费购买受灾群众受益理赔方便快捷

巨灾保险撑起受灾群众一片天

4月25日,家住经开区双路街道的秦女士,因居民楼水管意外脱落砸伤,后被送往永川区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今年71岁的秦女士家境并不宽裕,她和老伴靠每人每月千余元的社保维持家用,大儿子患有精神残疾。面对高额的住院费用,秦女士曾一筹莫展。

双路街道民政办获悉秦女士的情况后,根据2018年大足区政府救助保险责任内容,当即与人保财险大足支公司进行对接,得知此事件符合“高空坠物”伤人赔偿范围,秦女士在出院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6月20日,秦女士康复出院,在保险公司协助下提交了索赔申请。不到一周,秦女士就收到了共15714.48元的医疗费用救助赔付。

政府投保群众受益

秦女士是区政府购买巨灾保险后,人伤理赔案件中的首位受益者。如今,像秦女士这种在大足辖区范围内,因“高空坠物”入院治疗,自己掏腰包为医疗费用买单的情况已成为历史。

去年底,区政府全额出资235万元,为大足辖区内全体居民(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以中国人保财险大

足支公司为主要承保主体的9家在足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巨灾救助保险》,旨在进一步补充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因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给予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以及对由于突发性的、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严重的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

“巨灾保险由区政府全额出资购买,并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用于分担巨灾发生后政府依法应承担的救助责任的保险。”据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保险科科长冉天玲介绍,《巨灾救助保险》主要赔偿责任范围涉及见义勇为、拥挤踩踏、恐怖活动、高空坠物、精神病人伤人、自然灾害、市政设施、火灾爆炸等八个方面事故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医疗救助。

冉天玲告诉记者,巨灾保险保险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凡大足辖区内在此时间段发生的符合以上救助责任的事故,均可拨打中国人保财险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95518进行理赔报案。

人财保险大足支公司工作人员廖小琴表示,保险作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风险管理,能够丰富灾害损失补偿渠道、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巨灾保障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是政府运用现代金融手段降低灾害损失影响的有效途径。

“政府出资购买巨灾保险,为社会撑起一把巨灾‘保护伞’,最终收益的还是老百姓。”廖小琴说。

火灾无情保险暖心

2月15日凌晨1时,中敖镇三位居民在回家途中发现一民宅有火情,火势

逐渐蔓延,遂拨打了火警电话。

经过近半小时的合力扑救,现场火势得到控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人员现场调查,失火原因系失火业主秦先生家中电路老化短路所致。

“失火的时候,我们早就睡着了,还好过路的好心人及时发现,拨打了火警电话……”谈到当晚的失火情况,秦先生仍心有余悸。

秦先生夫妻俩早些年在村里务农,后来到镇上经营着一家杂货店,日子过得也算红火。一场大火,烧掉了夫妻俩这些年来所有的积蓄,造成现金损失4万余元,货物和财产损失近6万元。

火灾发生后,秦先生夫妻俩情绪有点低落。亲戚们开导他说,只要人还在,钱都是小事。乡里乡亲也伸出援手,纷纷借钱帮助他。

“大家都说等我找了钱再还,还钱的具体日期没定。”秦先生告诉记者,“借得多的有好几千,少的几百。有亲戚,也有朋友,还有一些我根本不认识的人,一笔一笔我全用本子记了下来。”

让秦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不久后,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找到他。工作人员称,政府将帮他申请一笔“住房火灾,室内财产损失”险种的两万元限额赔付。

原来,中敖镇政府工作人员得知秦先生家里失火的情况后,立即向人保财险大足支公司报案并说明了情况。这也是人保财险大足支公司在区政府投保“政府救助保险”后,接到的首起报案。

接到报案后,人保财险大足支公司委派当日理赔查勘人员前往中敖镇进行现场查勘。后经现场确定,秦先生的损失已超过政府救助财产损失最高限额,人保财险当即现场指导秦先生准备好了相关理赔资料。

秦先生提交理赔资料后,不到三个工作日,一笔两万元的限额赔付打到了秦先生的卡上。

“确实没想到,自己一分钱没花,却得到两万元赔付。”秦先生感叹地说,“这两万元真的是雪中送炭。”

保什么?怎么赔?八类险种理赔快捷

记者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了解到,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分为见义勇为救助保险、拥挤踩踏救助保险、恐怖活动救助保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保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市政设施救助保险、火灾爆炸救助保险8大险种。

其中,见义勇为救助保险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救助限额30万元;其余7类险种每人每次赔偿限额10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救助限额两万元。火灾、爆炸救助保险险种享受每户每次财产损失救助限额两万元,其余险种不享受每户每次财产损失救助。

保险对象为大足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指拥有大足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以及临时来大足出差、旅游、务工、途经等流动人员,共计120万人左右。

保险对象在保险期内,因自然灾害、恐怖活动、公共场所安全保障(拥挤踩踏、高空坠物、市政设施、精神病人伤人)、火灾、爆炸、见义勇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收集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信息,并上报相关灾害主管部门,同时向承保公司提供人员伤亡信息。

凡大足辖区内在此时间段发生的符合以上救助责任的事故,可向当地镇政府(社区)民政、社保、农办等相关责任部门咨询;也可直接拨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95518进行理赔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负责事故损失查勘、资料收集、定损核赔、赔款支付。本报记者涂尧实习生宋佩格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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