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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司机醉驾发生擦挂 争执不下都报警,结果杯具了

重庆法制新闻2018-04-18 11:13

重报移动传媒4月18日讯 垫江县城东方大道东城国际路口处,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两司机为了责任划分争执不下,轿车司机的朋友当场报警,警察来后经检测,两人酒精含量分别达到醉酒程度。近日,经垫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2017年7月12日深夜,小轿车司机唐某某饮酒后驾车载乘三朋友从垫江县新民镇返回垫江县城,行至县城东方大道东城国际路口处时,与同样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刘某发生相撞,致两车受损。虽然两车只是轻微擦挂,但双方互相推卸责任,都认为是对方的错,协商不成双方都选择报警。

交警到达现场后,小轿车司机唐某同车的朋友曾某谎称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司机唐某某当场否认驾驶车辆。在查看了现场监控视频后,司机唐某某才承认自己驾驶车辆的事实。

经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唐某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检验,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5.5mg/l00ml,刘某血液含量乙醇含量为137.8mg/l00ml。

事故发生后,唐某某和刘某虽均谅解了对方的行为;但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酒后驾车的事实。

垫江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唐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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