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垫江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开始了!
市民朋友们:
为了净化城市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畅通水平,即日起,城管、公安、街道办将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将以明月大道、明月一路、明月二路、南阳路、月阳路、桂东大道、桂西大道、人民路、工农路、凤山路等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路段,重点整治违法停车、逆行、压线行驶、随意变道等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及超速、超员、超载、飙车炫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白天夜间均为整治时段。敬请各位市民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共创“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区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
一、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遵守车辆停放的相关规定,自觉将车辆顺向停放至停车位内,在限时停车位规定可以停车的时段停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公交站亭、斑马线、路口、消防通道,严禁双排停、逆向停、停车不入位、占用多个车位等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
三、驾驶车辆按照交通标线指示行驶。在施画白色、黄色实线路口、路段行驶过程中严禁压线、越线、掉头、逆行、随意变更车道行驶。
四、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按照法律规定酒精含量20mg/100ml到80mg/100ml为饮酒驾驶,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五、请勿超速行驶。桂东大道、桂西大道、明月大道均限速50km/h,牡丹大道、文笔大道、长安大道限速60 km/h,渝巫路、垫涪路、垫丰路限速60 km/h (弯道40km/h)。
六、驾驶两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请戴头盔、靠右行、不超员、不逆行、不乱停。
七、门市、摊点请勿占道经营、堆放物品,车辆不得长时占用公共停车位,不得违规设置地锁,停车位不得挪作他用。
集中整治交通环境,维护城市秩序,提升城市交明水平,不是一蹴而就,而要长期坚持;遵守交规,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长期养成,需要大家的积极配合、支持和理解。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展示垫江市民的良好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垫江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8年6月1日
交通整治是手段,路畅人安全才是目的;交通出行关系你、我、他;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规则、文明出行;共同营造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让我一起努力吧!
记者: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