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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委就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政策答记者问

垫江日报2018-06-07 09:04

本报记者蒋星星实习记者何媛

日前,本报记者就我县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政策规定、免费公交IC卡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专访了县交委副主任石义斌。

记者:请问我县现行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石义斌:根据《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和盲人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免费乘车。其中,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了将我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年龄下限从70周岁调整至65周岁,于2018年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

记者:符合免费政策规定的人员如何乘坐公交车?

石义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费对象中除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外,其他人员需到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交委公交窗口办理免费乘坐公交IC卡,在乘坐公交车时刷卡即可。

记者:符合免费政策规定的人员如何申办免费公交IC卡?

石义斌: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盲人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残疾证,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只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交委公交窗口办理即可。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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