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保督察在行动·垫江专题】重庆市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公示表7
(第七批2018年6月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电20180627001 高安镇建新街职中下水道污水直排严重扰民。 高安镇 水 污水未直排,化粪池垃圾检查井有渗漏现象。 基本属实 县教委已将杂物垃圾在6月29日清理完成,化粪池检查井已清理、修补,氨味处理在7月10日前完成。 2 电20180627002 新民镇报恩寺金羽养殖场污染严重。 新民镇 水(畜禽养殖) 经垫江县农委、新民镇人民政府及农服中心、新民镇畜牧兽医站现场核实:新民镇金羽养殖场位于垫江县新民镇双河口村8组,于2009年建成,现有营业执照。圈舍面积1100平方米,建有沼气池4口共计108立方米、干粪台20平方米,现有商品鸡200羽左右。养殖场内1幢育雏温室、3幢育成鸡大棚早已停止使用,仅1幢育成鸡大棚内现有育成鸡100多羽及少量散养土鸡。经现场查勘未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现象。 不属实 责成新民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3 电20180627003 澄溪镇强生大道建筑施工垃圾。 澄溪镇 土(垃圾) 澄溪镇强生大道路边有建筑施工垃圾。 属实 一是责成澄溪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已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整改完毕。二是责成澄溪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跟踪监管,防止建筑废物随意堆放在田里的现象再发生。 4 电20180627004 北门农贸市场周边街道垃圾成堆,公安局对面鸡、鸭、鱼屠宰点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扰民。 桂溪街道 气 6月28日下午,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工商局、县商务局、桂溪街道到北门农贸市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发现确实存在北门农贸市场周边街道垃圾成堆,公路局对面鸡、鸭、鱼屠宰点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情况。 属实 已责成县城市管理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桂溪街道等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实施北门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强力整治市容秩序。全面摸排北门农贸市场环卫设施缺失等问题。通过发放市场专项整治通告、限期整改通知书、说服教育等方式,加大整治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引导商户自行整改违法行为。同时,强化集中整治,要求鸡鸭鱼屠宰销售商户全部进入门店经营,污水排放至污水管道;规范农户占道经营行为;拆除违法搭建亭棚;规范车辆停放,清理僵尸车。力争在7月4日前完成对北门农贸市场进行市容秩序整治。二是疏通和完善污水处置设施。7月10日前,完成农贸市场周边下水道管网的疏通、清掏、水筐子整修及检查等工作;完善市场垃圾箱体周围次支污水管网,将三个门市(卢氏纯高梁酒坊、垫江百顺冷冻批发部、卖鸡鸭鱼批发)等市场内产生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三是加强垃圾清扫保洁和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扫和清运市场垃圾,对市场街道进行冲洗形成常态化,增加1个垃圾收集箱,每天对垃圾箱进行冲洗和除臭,彻底改善市场环境卫生差的现象。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桂溪街道等单位强化协作,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安排守点执法人员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对市场下水管道及水筐子清掏和市场垃圾清扫及清运力度,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从源头上杜绝垃圾成堆和污水横流。
5 电20180627005 沙河乡南山村碎石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运输时扬尘严重。投拆人称在垫江论坛上有相关图片。 沙河乡 生态 1、2016年11月,县林业局根据垫江县益源建材有限公司的临时占用林地的申报材料,以垫林发[2016]73号文件审批该企业临时占用林地2.1693公顷,临时占用林地期限2年,即2016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本次现场核实占用林地2.1410公顷,未超范围使用林地。2、经现场调查,一是安装LED显示屏,设立劝导站和交通警示牌,对超高、超限、超重等进行现场管理;二是运输前做了喷水池,安装了水龙头,对出运的车辆进行喷水处理。三是落实专人清扫厂区及公路沿线路段,保持公路沿线路段的清洁卫生。
3、该企业自2018年6月22日以来,由于机器设备损坏,目前处于设备维修阶段,未开采生产。现场检查时没有车辆运输,无明显扬尘现象。
不属实 已责令企业立即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完善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6 电20180627006 坪山镇农贸市场后面有养殖猪、鸡、鸭严重扰民。 坪山镇 水(畜禽养殖) 反应地点位于坪山镇集贸街余常友门市后面,经现场核实如下:1.居民余常友养有6只小鸡,3只母鸡,1只公鸡。2.居民邓云英养有3只鸭子。3.居民肖华养有2头母猪。4.居民舒从路养有2头生猪。 属实 坪山镇政府干部和居委干部现场宣传政策,要求居民立即整改。6月29日,据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居民余常友、邓云英和舒从路已经将牲畜处理完毕;肖华由于外出,相关工作人员已要求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牲畜全部自行处理。 7 电20180627007 黄沙镇长红社区重庆无公害化处理春达化工公司,臭气扰民。 黄沙镇 气 2018年6月28日下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黄沙镇政府对位于黄沙镇长红社区的重庆春达化工油脂有限公司废气扰民环保投诉案件进行现场调查,6月29日9:00,县动监所再次到场进行核实废气排放情况。经查,2018年1月24日,该公司环评通过县环保局验收,2018年4月10日取得污水、废气、噪声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渝(垫)环排证(2018)0021号】,废气排放口为3个,排放臭气的为FQ-02号活性炭吸附塔排气筒废气排放口和FQ-02号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口。其臭气主要来源于病死动物化制过程,部分臭气随附于水蒸汽经水吸收冷凝后再由活性炭附塔处置,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剩余臭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查阅其废气处理系统运行检查操作记录,结合实际了解情况,6月24日,废气处理设备引风机突然出现巨大噪声,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整个废气处理系统停运,故近几日产生的臭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经查找原因,引风机已腐蚀锈烂,需更换。已联系厂家发货,3-4天内即可维修。现场调查,生产车间未生产,无臭气排放。 属实 6月29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重庆春达化工油脂有限公司下达整改意见书,一是立即停止病死畜禽化制生产;二是加快废气处理设备引风机故障维修进度;三是加强排污系统日常运行检查,并规范填写记录。整改完成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8 电20180627008 天圣制药厂对面200米碎石加工厂扬尘污染,噪音扰民。 桂溪街道 气(扬尘) 投诉人反映的碎石场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村五社苗场,该碎石场占地约3亩,2018年4月于张德福处租赁经营, 2018年6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成品沙。现碎石场有生产设备破碎机1台,输送带2条,租赁了装机1台,日产沙子约60吨,作业时间为早上9点至中午12点,下午15点至18点,场地现堆有碎石约2000吨。2018年6月28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碎石场当日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产生在破碎和装载工序环节,破碎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堆放成品沙场地配套了两套水泵喷雾系统,噪声处理未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未取得任何证照手续。
属实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其业主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业主当即停止碎石作业,且保证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和达到环保要求前不会恢复生产。县环保局、桂溪街道也将加大对该碎石场的后续跟踪检查,防止扰民事件发生。 9 电20180627009 国库老住宿公房养鸡、养鸭,臭气熏天,严重扰民。 桂溪街道 气 桂溪街道环保办、产城融合发展中心于2018年6月28日下午,到现场核实,国库退休职工岳超夫妇居住在国库公房,在封闭小院坝内,养殖家禽。 属实 一是工作人员对该夫妇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该夫妇认识到城区养殖畜禽的危害性。二是该夫妇表示,今后不再饲养,马上对现有鸡鸭进行处理。三是做好周边环境整治。 10 电20180627010 圣皓厂现在正排放有毒气体,投拆人要求现在马上对其现场进行查看。 工业园区 气 2018年6月22日夜间,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会同第三方监测公司重庆渝久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对其夜间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渝久(监)字【2018】第WT546号(2018年6月24日)结果表明该公司废气臭气浓度排放达标。2018年6月23日昼间,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2018年6月24日至25日,该公司熔炼和合箱烧铸工段未作业,26日夜间恢复生产,27日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工业园区对该公司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资料查看,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8日夜间,第三方环保监测公司计划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再次进行监测,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公司当晚未生产。 部分属实 针对圣晧公司废气扰民问题,县环保局、县工业园区将继续加大对圣皓公司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将对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1 电20180627011 圣皓集团排放有毒气体 工业园区 气 同电20180627010 部分属实 同电20180627010 12 电20180627012 长龙镇高桥4组养猪场污水直排。 长龙镇 水(畜禽养殖) 经县农委、长龙镇人民政府及农服中心、长龙镇畜牧兽医站现场核实:垫江县长龙镇高桥村4组有一生猪养殖场,养殖场负责人为邓全。该养殖场2017年建成投产,圈舍占地340平方米,设计存栏生猪200头,现有存栏母猪21头、商品仔猪80头,建有沼液储存池80立方米,安装沼液提升泵1台,布控沼液还田管网至自家消纳地中,无其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该场干粪通过人工挑运至自有消纳地和周边农户田土中进行还田消纳,沼液通过还田管网输送至自有消纳地中进行还田消纳。经现场勘察未发现该猪场有污染环境问题。 不属实 责成长龙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监管,指导该场完善环保设施设备,防止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13 电20180627013 高峰镇界尺场电信塔处粪便直排到稻田中污染严重。 高峰镇 水(畜禽养殖) 高峰镇界尺场电信塔处有三栋居民楼,共用两个化粪池,其中有一处化粪池已满,雨水过多则发生外泄情况。该处已纳入污水管网三期建设规划,目前该项目正组织招标。 属实 1、责成居委牵头组织居民清掏化粪池,防止污水外溢;2、居委做好污水管网建设的前期动员和协调工作,同时加强工作宣传,做好舆情疏导,取得反映人谅解。
14 电20180627014 长龙卡丹门业处每天下午都有烧胶的气味扰民。 长龙镇 气 经现场调查,“长龙卡丹木业”全称为重庆市卡丹门业有限公司,位于长龙镇高桥居委。该公司于2012年12月修建,2013年10月正式投产,约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木门生产与销售。2017年5月至今该公司自行停产,厂区部分场地(约500平方米)租赁给个体户杨安组装、库存电动摩托车。当日检查,现场未生产,经走访周边群众和村干部反映,近期未出现烧胶现象,实地勘察未发现周边和厂区内存在烧胶痕迹。 不属实 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5 电20180627015 长龙政府后垃圾中转站臭气扰民。 长龙镇 气 经调查核实:长龙镇垃圾中转站承载长龙场镇和8个村(居)的生活垃圾的转运,日存放量4-5吨,运营模式是装运工将收集的场镇垃圾和农村垃圾倒入移动压缩机,每3天由明洁公司转运到垫江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现场发现,垃圾倒入移动压缩机料斗后,料斗关闭密封不及时,未对场地周边进行除臭处理,天气炎热未实现早晚拉运。 部分属实 已对现场操作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垃圾倒入移动压缩机后必须及时关闭料斗,每天坚持及时喷放除臭剂,夏季保持每天早上8点前下午6点后进行装运,同时与明洁公司衔接及时转运。长龙镇环保办工作人员时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6 电20180627016 桂溪名苑广场晚上7至9点广场舞、唱歌扰民。 桂阳街道 声 桂溪名苑广场晚上7-9点广场舞噪音扰民。 属实 县公安局安排警力对上述区域进行蹲点巡逻,对广场舞、唱歌市民进行劝解,控制噪音扰民。 17 电20180627017 高峰镇界尺场搅拌场扬尘扰民。 高峰镇 气(扬尘) 高峰镇界尺场搅拌场系高峰镇的农村公路硬化招标项目中标单位所设,经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环保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料场距居民住房较近,作业时确有粉尘、噪音污染。 属实 1、责令停止生产,拆除动力电;2、料场另选地址,远离居民区;
3、新场址必须做好降尘措施,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8 电20180622004 城南亚核沙场扬尘、噪音扰民。 桂阳街道 气(扬尘) 桂阳街道立即组织环保科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29日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沙场于2017年5月8日在工商登记注册,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天马社区3组亚核公司旁,生产地址距离周边居民住宅较近。主要从事碎沙来料加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及装载机会产生噪音,在碎沙过程有一定的扬尘产生。因近期天气炎热,为避免工人中暑,沙场在早晨6点后就开始生产,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时间生产。影响了周边居民休息。同时,因天气干燥炎热,扬尘较平时严重。 属实 桂阳街道在6月29日对其下达了《环保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采取措施控制噪音影响及扬尘污染,并对其进行了环保宣传教育。业主同意立即停产,主动整改。街道将加强对该沙场的后续跟踪检查,杜绝扰民现象发生。 19 电20180622005 天圣药业对门花园里面的沙场扬尘、噪音扰民。 桂溪街道 气(扬尘) 桂溪街道环保办、社区服务中心于2018年6月28日下午,到现场核实,桂溪街道柴家水库堤坝处(石岭社区五组)一违建打沙场,业主为赵献忠,占地约3亩,2018年6月生产,日产沙子约60吨。 属实 一是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他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对该问题进行主动整改,立即停产。二是桂溪街道也将加大对该打沙场的后续跟踪检查,杜绝扰民事件发生。
20 电20180622006 龙华水泥厂已停产,现在又在生产,扬尘、噪音扰民。 太平镇 气(扬尘) 县经信委、环保局现场核实被举报的龙华水泥厂实为重庆市垫江县坤砂水泥有限公司,一是核查时,企业为停产状态,未发现噪声、扬尘情况。二是经查阅第三方机构重庆恒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5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噪声均达标。因此暂未发现企业粉尘、噪声污染。 不属实 一是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严禁污染物超标排放。二是环保局加大对坤砂水泥扬尘和噪声监测力度。 21 电20180626008 沙坪白杨村7组兔场、养猪场臭气大,排放污水污染河流。 沙坪镇 水(畜禽养殖) 经县农委、沙坪镇人民政府及农服中心、沙坪镇畜牧兽医站、沙坪镇柏杨村村委会现场调查核实,垫江县沙坪镇柏杨村7队共有3家养殖场分别是卢世华猪场、董建明肉兔场、唐东东养殖场。其中:卢世华猪场于2016年9月建成投产,现养殖场负责人为卢江平,该场现有圈舍约500平方米,有种猪20头、商品猪80头,建有沉淀池15立方米、沼气池59立方米、沼液储存池36立方米,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畜禽粪便通过人工挑运的方式进入自有消纳地及周边农户田土内进行消纳;董建明肉兔场于2016年建成投产,现养殖场负责人为董长友,该场现有圈舍约500平方米,现存栏500只母兔、1000只商品兔,建有沉淀池25立方米、沼气池155立方米、沼液储存池78立方米,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畜禽粪便通过一部分人工挑运的方式进入自有消纳地及周边农户田土内进行消纳,另一部分与周边果园协商消纳;唐东东养殖场2017年建成投产,该场现有圈舍200平方米,有种猪11头、商品猪50头,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无其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畜禽粪污通过人工挑运的方式进入自有消纳地及周边农户田土内进行消纳。现场核查3家养殖场均未发现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迹象。 不属实 1、责成各养殖场业主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流,修建田间沼液储存池,布控沼液还田输送管网等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零排放。2、责成沙坪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加强日常监管,指导本辖区内养殖场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防止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22 电20180626009 白杨村七组董建明养兔场、卢世华养猪场废水直排,空气污染严重。 沙坪镇 水(畜禽养殖) 经县农委、沙坪镇人民政府及农服中心、沙坪镇畜牧兽医站、沙坪镇柏杨村村委会现场调查核实,垫江县沙坪镇柏杨村7队共有3家养殖场分别是卢世华猪场、董建明肉兔场、唐东东养殖场。其中:卢世华猪场于2016年9月建成投产,现养殖场负责人为卢江平,该场现有圈舍约500平方米,有种猪20头、商品猪80头,建有沉淀池15立方米、沼气池59立方米、沼液储存池36立方米,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畜禽粪便通过人工挑运的方式进入自有消纳地及周边农户田土内进行消纳;董建明肉兔场于2016年建成投产,现养殖场负责人为董长友,该场现有圈舍约500平方米,现存栏500只母兔、1000只商品兔,建有沉淀池25立方米、沼气池155立方米、沼液储存池78立方米,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畜禽粪便通过一部分人工挑运的方式进入自有消纳地及周边农户田土内进行消纳,另一部分与周边果园协商消纳;唐东东养殖场2017年建成投产,该场现有圈舍200平方米,有种猪11头、商品猪50头,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无其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畜禽粪污通过人工挑运的方式进入自有消纳地及周边农户田土内进行消纳。现场核查3家养殖场均未发现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迹象。 不属实 1、责成各养殖场业主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流,修建田间沼液储存池,布控沼液还田输送管网等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零排放。2、责成沙坪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加强日常监管,指导本辖区内养殖场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防止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23 电20180626013 关云村榨菜厂污水直排。 高峰镇 水(企业排污) 6月28日下午,重庆市环保督查组、县经济信息委及高峰镇人民政府到该企业实地调查核实,该企业现未生产,企业共计48个榨菜池,其中44个榨菜池仍在腌制中,3个榨菜池空置,1个榨菜池存放少量盐渍水(4-5吨),且查看周边情况并无外排迹象。 不属实 1、督促榨菜企业将所产生的榨菜污水交由有资质榨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加强对关云榨菜厂(重庆市晓崔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放行为的监管,如出现偷排、漏排等违法排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