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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看不懂”的隐私条款

垫江日报2018-10-12 09:04

赵晓曦

两年前卖房的王先生直到现在还会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我向中介要求过,卖房后撤掉我的登记信息。”然而,此类电话仍“蜂拥而至”。“拉黑一个还有下一个,只能自认倒霉。”

像王先生这样“自认倒霉”的用户并不少。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个人信息泄露后约有1/3受访者选择“自认倒霉”,这是无力应对后的无奈接受。

报告中,还有一组数据同样引人关注:用户在安装和使用手机APP时很少阅读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或隐私条款,“偶尔阅读”和“从不阅读”者居多,二者相加比例达57.3%;在选择“从不阅读”的人群中,61.2%的受访者是因为不授权就没法用,只能被迫接受。

如今,多数互联网产品的个人隐私条款或用户协议冗长而雷同,大多数用户往往“大概扫一眼,拖到最后面,不会认真读,读也读不懂”。如此一来,告知作用无法保障,用户协议便形式大于内容。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需要多方协作,技术漏洞要“补”,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人员要“管”,黑灰产业链要“打”;而从用户层面来看,个人隐私条款或用户协议不仅不该成为“霸王条款”,更需要切实保证其告知作用落到实处。

平台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首先需要在用户协议上下功夫,采用更多人性化的创新,比如图片、图表、动画等更直观的呈现方式。其次,落实平台责任,不仅要明示采集使用规则,也要向用户提供关闭授权、删除个人信息、在线注销账户等功能,切实保障用户控制个人信息的权利。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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