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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公租房居住满五年是否可以购买?来看房管局的官方答复...

涪陵发布2018-04-02 17:39

3月份的微问政情况又来啦!

使用过微问政这项功能的朋友

你们的问题得到有效的回复了吗?

.....

3月份微问政一共收到80余条问政,

其中有30余条问政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

那么,大家都提了哪些问题?

这里面有没有你也关心的?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公租房网友的提问:

网友:糖不苦。发起咨询:

请问一下,涪陵的公租房居住满五年是否可以购买,有新的政策出台吗?是怎样的政策?

在这里得到房管局回复:

网友: 您好!目前,重庆市和涪陵区均未出台租房租用5年后可购买相关政策,待有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办理。

关于公交网友的提问:

网友:summer发起咨询:

今天坐公交,在后门附近的,抬头看见后门上方,积累了好厚一层灰,而且颜色很深;马上天气暖和了,车上时不时的会开风或吹空调,可能会影响乘客的健康哦!希望能定期对卫生死角进行打扫。

在这里得到交委回复:

请直接转区运管处现场调查,督促公交公司马上整改,并按创卫要求提出整改意见报交委。谢谢微友!下门人请你将公交车多少路,车牌号写上更好!

关于工伤伤残赔偿网友的提问:

网友: 锁爱发起咨询:

我的伤残评下来了,九级,但是我去交给单位的时候行政办公室的问我是要钱还是要在单位继续做,我问她是啥意思,她说:要陪偿的钱就得离职,如果继续在单位做就要等到离职的时候在给,请问一下陪偿款是要离职了才能陪吗,这种情况是不是违法的

在这里得到人社局回复:

网友(锁爱):您好! 您于2018年3月25日通过问政平台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渝府发〔2012〕22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之规定,只有当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您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我局工伤科,咨询电话72242745。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7日

以上这些问题,有你也关心的吗?

这只是3月份“微问政”平台中的一小部分提问。

被提问的相关部门对网友的提问都进行了积极的回复!

为网友们解答了疑惑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

但,在这里小编不得不提一下!

在3月份的网友提问中,

依然有部分网友的提问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

例如网友“哎哎”向清溪镇提问:

例如网友“文文”向白涛街道提问:

例如网友“石材郑15803656540*15523660862”向大顺乡提问: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

需要相关部门解释的时候,

不妨到微问政中发起提问!

您的问题将得到相关部门权威的解答!

1.关注“涪陵发布”。

2.点击下方菜单“微问政”,选择子菜单“我要问政”。

3.根据系统提示选择问题类型,填写标题、问政内容等提交即可!

你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吗?

立即进入涪陵发布微问政提交你的问题哟,

相关部门会尽快给您回复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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