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普法】自家种的树随便砍!朋友你的想法很危险
在武侠小说中有这样一经典场景,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如此强盗行为,当然是违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
此树是我栽,我能不能砍呢?
近日,我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经林权所有人同意,多次砍伐焦石镇辖区村民自有山林中的杂树。案发后,据涪陵区森林资源勘察检测站计算,张某滥伐山林杂树800余株。
(被砍树木)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
村民们认为砍伐自家山林的林木或者无人看管的林木时
不需要向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针对这一情况,
我院结合“‘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活动,
把普法课堂搬到了案发现场。
8月9日,涪陵区检察院“莎姐”普法队到焦石镇开展了一场“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水青山”专项普法活动。
问卷调查
在活动开始前,“莎姐”普法队成员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当地村民的法律困惑和普法需求,进行了摸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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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讲座
“莎姐”普法队成员、李渡检察室主任杨忠,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向村民们讲解了“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加深了村民对盗伐、滥伐林木罪的认识,引导村民知法守法,自觉守护身边的青山绿水。
对于村民提出的“别人叫你去帮忙砍树是否构成犯罪”的困惑,“莎姐”检察官杨忠提醒大家:砍伐林木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在允许的砍伐地点和范围进行砍伐,否则可能因帮助他人滥伐、盗伐林木被当做同伙“处理”。
公益诉讼宣讲
随后,“莎姐”普法队成员、民行科副科长李姣围绕公益诉讼是什么、哪些领域属于公益诉讼、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如何举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村民关注身边事,合理举报污染环境、食药侵权等方面的问题。村民认真听讲,有些甚至做起了笔记,现场氛围热烈。
活动现场,“莎姐”检察官们还向村民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图片、漫画的形式,让村民更直观地了解什么是公益诉讼。
座谈交流
针对近期发生的滥伐林木案件,“莎姐”检察官们还与森林公安、焦石镇村支两委的部分干部、森林防护员、村民代表就案件发生原因,对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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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普法活动组织有力、形式多样,在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村民表示,这次普法活动很及时、对自己帮助很大,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记得询问有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再也不会在没有向林业部门报备的情况下砍伐林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