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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城区货车限行,您关注的限行时间、路段,通行证办理等都在这里~

江津日报2018-09-07 15:2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几江半岛限制载货汽车行驶的通告

江津府发〔2018〕33号

为进一步规范几江半岛载货汽车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倡货车错峰出行、夜间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之规定,江津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几江半岛载货汽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5日起,每天7:00-21:00,禁止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在以下区域通行:

桥南路及其以东区域道路,鼎山大道与桥南路路口至鼎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转盘(不含转盘)及其以北道路,迎宾大道以西道路(不含迎宾大道),滨江路与迎宾大道路口至滨江路与桥南路路口及其以南道路。

二、塔坪路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通行。

三、确需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载货汽车,车辆所有人应向江津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货运车辆运输实际,对载货汽车行驶的时间和区域进行明确。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记分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所指载货汽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挂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

六、本通告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以前区政府的文件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货车限行道路交通示意图

货车通行证发放原则

(一)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车辆、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必需品运输车辆的载货汽车和从事市政、照明、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清扫保洁(含餐厨垃圾回收)、绿化维护以及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的制式车辆及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成品油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核发黄色通行证。

(二)对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废物、邮政等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物品以及其他特殊物品运输的载货汽车核发绿色通行证。

(三)对其他确需临时通行但又不符合黄色、绿色通行证发放条件的载货汽车,核发白色通行证。

货车通行证分类管理规定

(一)黄色通行证

1.核发规定: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车辆、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必需品运输车辆和从事市政、照明、环卫设施维护、道路清扫保洁(含餐厨垃圾回收)、绿化维护以及工程抢险、道路救援的制式车辆、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成品油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核发黄色通行证。

2.通行规定:

①每日7:00至9:30,17:00至19:30,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桥南路及其以东区域道路,鼎山大道与桥南路路口至鼎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转盘(不含转盘)及其以北道路,迎宾大道以西道路(不含迎宾大道),滨江路与迎宾大道路口至滨江路与桥南路路口及其以南道路;塔坪路全天24小时禁行。

②成品油等危化品运输车辆允许其按规定时间和线路通行限货区域。

③仅在进行特殊物品运输时,享有通行证规定的通行权利,装载物不是特殊物品时,原则上不再享有该通行权利; 非通行时间通行限行区域将取消已取得的对应通行证,且该发放周期不再进行办理。

④黄色通行证自核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绿色通行证

1.核发规定:对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废物、邮政等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物品以及其他特殊物品运输的载货汽车核发绿色通行证。

2.通行规定:

①持绿色通行证的车辆,除塔坪路全天禁行外,其余区域不受限制,但仅在进行特殊物品运输时,享有通行证规定的通行权利,装载物不是特殊物品时,原则上不再享有该通行权利;通行限行区域将取消已取得的对应通行证,且该发放周期不再进行办理。

②绿色通行证自核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白色通行证

1.核发规定:对确需临时通行但又不符合黄色、绿色通行证发放条件的载货汽车,核发白色通行证。

2.通行规定:

①每日7:00至9:30,17:00至19:30,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桥南路及其以东区域道路,鼎山大道与桥南路路口至鼎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转盘(不含转盘)及其以北道路,迎宾大道以西道路(不含迎宾大道),滨江路与迎宾大道路口至滨江路与桥南路路口及其以南道路;塔坪路全天24小时禁行。

②白色通行证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月。通行证有效期内,持证车辆需按证件载明的线路和时段通行。

货车通行证申领规定

9月10日起,所有符合通行证发放条件的货车车主或所属单位均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办理流程如下:

黄色、绿色通行证

白色通行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应的货车通行证。

秩序大队地址:江津区元帅大道1号交巡警支队202办公室

咨询电话:47565906

47565519

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我们希望通过对载货汽车实施限行管理,能进一步规范几江半岛载货汽车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值班副总编辑 胡小龙 袁孝椿

编审 吴刚 责任编辑 徐莹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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