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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我加码筑牢廉政防线
源九龙报2018-07-05 11:55
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廉政告知书
九龙报讯(记者 张玉兰 摄影报道)“这是我们的廉政告知书,如办案过程中有类似情况发生,可以打下面的电话举报。”7月4日下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在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告知立案事项时,还特意拿出一份廉政告知书进行情况介绍。
该告知书明确要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同时出现以下五种行为可进行电话投诉,包括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置过程中徇私枉法谋取私利,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任何借口刁难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利用职权为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谋取不当利益,与任何形式的“法律中介”勾结等。
“劳动人事争议一旦立案后,要经过分案、开庭、调解、审理和结案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例如院内工作人员在立案办案过程中,赋予了他们自由裁量权,而部分市民并不完全懂法,可能一方会通过请客吃饭等手段希望工作人员给他们意见建议等,这都是不允许的!”该院院长赵惠明介绍,今年来在对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后,出台《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廉政告知书》,让工作人员的自律自控自省变成社会监控、社会监督,不仅有利于干部职工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为群众、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办事环境。
目前,该院将廉政告知书与其他立案材料一起装订,发送或者邮寄给办案市民与企业。若办案过程中有以上行为发生,可拨打区纪委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组电话6196894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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