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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 法律服务“一站通”

开州日报2018-08-02 09:33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群众矛盾

本报记者熊程成文/图

盛夏七月,一大早就已骄阳似火。8点刚过,位于体育场东北门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早已热闹起来,从四面八方赶来咨询各类法律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今年7月2日运行,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多项法律服务于一体,真正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

“一站式”平台让群众少跑路

“太感谢你们了,我只进了一个门,还不到10分钟就解决了困扰我3个多月的问题。”7月5日,48岁的廖某杵着拐杖由衷地感谢道。

原来,廖某在今年4月为公司开车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腿部受伤,后来一直住院治疗。当天,他因赔偿问题前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由于廖某是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知晓他的来意后,带他到司法鉴定窗口。为了帮助他获得最大帮助,现场工作人员和律师结合他自身情况,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廖某在值班律师的建议下决定进行伤残鉴定。

同时,记者了解到,如果廖某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还可以通过大厅公示栏选择自己信赖的律师,申请法律援助。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兵介绍,自中心成立以来,他们整合优化服务平台,让群众只需进一个门,就能解决所有法律问题,真正实现了法律服务“一站通”。

提供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7月2日,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的第一天。在一柜台前,一名泪眼婆娑的妇女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她擦拭着眼泪,对工作人员激动地说:“我跑了好多地方,都解决不了我的问题,今天总算跑对地方了。”

该妇女姓刘,家住汉丰街道旭日湖畔小区,3年前丈夫发生车祸,已处理。如今,丈夫身体情况有变,需重新核定赔偿,也需再次申请司法鉴定。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她申请了司法鉴定,并获得了法律援助。

“为了丈夫的事,我真是操碎了心。今天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还真的解决了。他们的服务态度很好,让我十分感动。”刘姓妇女说。

据了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还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12348接线室、法律援助调解室及2个私密咨询室。

此外,创建法律援助“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点援制,开辟农民工、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援助和上门援助服务,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程跟踪,提高案件承办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受援对象的满意度。

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7月13日上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巫山镇司法所的一起特殊案件,受害人和被告人因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最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巫山镇司法所在双方律师的参与下,耐心地劝说受害人和被告人双方,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因果利弊和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调解,最终成功调处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受害人梁某共计获得11.2万元赔偿,被告人陈某也取得了梁某的谅解。

“特殊案件,我们采取特殊的处理方式。上述案件,我们创新人民调解‘诉调结合’的新理念,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张兵说。

据了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1个法律援助窗口、4个调解室,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调解,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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