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全面实施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 2800余人次贫困患者得到精准救助

04-08 09:49/梁平网-梁平日报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梁山街道、新梁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阳光学校5家单位深入梁山街道金桥村,实地走访该村贫困户,了解致贫原因,并及时召开院坝会,共同研究扶贫措施。 通讯员 陈 曦 摄

本网讯 (记者 唐 祎)近日,记者从区卫计委获悉,自去年4月起,梁平区全面实施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就诊入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出院时,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800余人次贫困患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据了解,“先诊疗后付费”扶贫工程旨在切实解决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凡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疗机构签订《重庆市梁平区“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同时,提交区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在费用结算方面,我区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承担扣除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后的个人费用部分。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并向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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