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停于应急车道车身部分越进行车道,车后方只有一个水桶当“警示标志”。特约通讯员 张常伟 摄
华龙网5月30日16时16日讯(特约通讯员 张常伟 通讯员 潘燕清)近日,重庆市高速执法二支二大队梁平中队执法人员巡逻至G42沪蓉高速出城1546千米跳蹬子大桥处(梁平辖区),发现一辆吊车停于应急车道车身部分越进行车道,车后方只有一个水桶当“警示标志”,实质并未对后方来车起到警示作用,执法人员立即在后方摆放锥桶并拉响警笛警示来车。
经了解,驾驶员邓某,为重庆市云阳人,驾驶租赁的鄂A牌吊车从重庆开往湖北,没想到在这里发生了故障无法移动,因出发前未对车辆车况和车载应急装备进行检查,导致车辆故障才发现车上无三角警示标志,于是急中生智用车上水桶进行代替。
最后,在梁平中队执法人员的帮助下,邓某联系到了救援车辆进行拖移,同时执法人员对邓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其养成良好的开车习惯,出发前检查车辆车况及车载应急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