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南川网讯(记者 黎明)近日,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从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担保抵押重组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改进政府服务等9个方面发力,促进我区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意见》提出,要鼓励商业银行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并纳入政府年度金融贡献评价机制;鼓励区内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但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对其产品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50%;鼓励区内企业向市内参与“政银担”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融资;积极对接和争取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加快项目储备,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及研发投入。
《意见》明确,要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要将现行对困难企业的社保缴费政策拓展到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餐饮业等行业;要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要积极争取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进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要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气价改革,强化电网输配电价监管;简化企业用户电力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要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要保障物流业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要强化公路运输收费监管等。
此外,《意见》还就改进政府服务作了明确,比如,对国家明文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环境及资源约束类项目外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执行;要放开经营服务性项目市场准入,交由企业和社会机构双方按市场规则自主协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指定社会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要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