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十八个派驻(派出)机构集中授牌授印 实现全县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8月17日,县纪委监委18个派驻(派出)机构集中授牌授印会议在县委党校大报告厅举行。县委书记钱建超,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勤俭,县政协主席谢胜出席并授牌授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鹏程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川宣读任职文件。
今年1月15日,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为进一步深化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11个、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7个,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钱建超在会上讲话时指出,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执行监察法的迫切需要,是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
钱建超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职能作用。一要明确职责权限。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出监察机构履行国家监察职责。驻在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授权可以对驻在部门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派出监察室对归口管理乡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县监委授权,依法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二要理顺工作关系。要把握好派驻(派出)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的关系、派驻(派出)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关系。三要迅速摸清情况底数。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执纪监察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要聚焦主业主责。以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做到干劲不松、脚步不停、力度不减。五要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驻在单位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钱建超强调,县纪委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县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具有一定创新性、开拓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组织、后勤、制度、纪律等方面的保障,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和监察监督成果运用,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在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同时,我县将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为监督员,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有效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