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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政策“红包”激励乡村产业振兴

黔江财政2018-10-25 16:48

近期,黔江区政府印发了《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府发〔2018〕40号),旨在促进全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适用对象支持重点

在黔江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享受政策扶持,其中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须在黔江区注册登记。重点支持烤烟、生猪、蚕桑三大骨干产业和特色水果、蔬菜、肉牛等特色产业。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新评为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支持品牌创建,将每年农业产业化资金的15%左右用于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标准化基地建设及农产品品牌的推广营销。强化生产要素供给,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参加农产品展销、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性保险,给予贷款贴息政策扶持。

专项产业扶持政策

★ 烤烟产业扶持政策。按每亩150元的标准给予烤烟生产物资投入补助。基础设施维护补助,按上一年度的烟叶税提取10%建立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对烘烤场、育苗大棚、烤房设施、人工影响天气站、烤烟路的维修补助。

★ 生猪产业扶持政策。免费为全区能繁母猪养殖场提供良种猪精液。支持无抗生猪产业发展,对成功竞建的新建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按出栏规模每1000头给予5万元的标准补助,单个养殖场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疫病防控,允许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按“先打后补”的原则实行自主采购、自主免疫、财政直补。对强制扑杀的病死猪进行补助。

★ 蚕桑产业扶持政策。新建桑园种苗费由农户或业主每亩自筹100元后,所差部分由财政补助。给予桑园肥料补助,补助配套养蚕设施建设,对达标的共育室每个补助1万元、大棚补助1000元。对当年产茧达100担及以上的每户奖励2000元。给予桑蚕病虫害统防统治、共育补助,对低产微效老桑园实施嫁接改造的,每亩补助人工劳务费300元。

★特色水果扶持政策。鼓励猕猴桃规模化发展,对新建50亩以上的猕猴桃基地,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投入补助。 鼓励打造优质李子基地,对新建100亩以上的李子基地,按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投入补助。

★蔬菜产业扶持政策。对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青菜头种植基地,经验收合格,每亩按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食用菌种植新建钢架大棚、喷淋系统、烘干设备、食用菌冷藏库等基础设施予以补助。羊肚菌种植按每亩1400元的标准给予菌种补助。

★肉牛产业扶持政策。支持肉牛品种改良,免费为全区能繁母牛养殖场提供优良种公牛细管冻精。支持能繁母牛扩群增量,对全区饲养能繁母牛10头以上养殖场按新生犊牛每头8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鼓励特色产业发展。对租用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开展茶油加工的企业,给予场地租金40%的补贴,对主要加工机器设备给予40%的补贴。对新建500亩以上集中成片的茶叶基地,按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改造亩植2000株以上老茶园,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5亩以上池塘养殖,按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设施建设补助。对5亩以上的稻渔养殖,按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新建200群以上中蜂良种繁育场按每个30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补贴。对引种20群以上的中蜂养殖场按每群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相关政策兑现说明

扶持政策实行“先建后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经营主体将依法追究责任。享受政策的主体必须符合工商、税务、环保、统计等相关要求,出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政策享受资格。本政策自2019年起施行,试行两年;实施中如遇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将相应作出调整。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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