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增项调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研判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境形势,准确把握我市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在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环境管理需求和污染源排放特征,需要开展水类、气类和固体废物类增项调查,为实现“为用而查”、建立健全污染源清单,更好地服务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增项调查时点
调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增项调查对象和范围
【水类增项】
(1)增项调查对象。
水类增项包括7类,分别是洗车修车业、医院、农贸市场、酒店业、高速路服务区、学校和船舶码头。
(2)增项调查范围。
7类对象处于污水管网未建成覆盖的区域或污水管网虽建成但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运的覆盖区域。其中:
洗车修车业:包括日接待车辆15辆以上从事机动车洗车经营活动的场所、车辆维修厂(店)、车辆装潢厂(店)。
医院:包括20个床位以上医院或诊所。
农贸市场:包括各镇街及乡村农贸市场、城区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
酒店业:以经营住宿或住宿餐饮的运营单位以及乡村农家乐等以住宿和餐饮经营为主的运营单位,以旺季日平均接待人数30人以上的经营单位为主。
高速路服务区: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临时停车及休息区。
学校:包括300人以上中小学,包括城区及乡镇学校。
船舶码头:包括长江干流大型船舶停靠码头及支流、大型水库湖泊船只停靠码头、客渡船车渡船上客及下客码头等。
【气类增项】
(1)增项调查对象。
气类增项包括7类,分别为客运站、货运站、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汽车服务业、餐饮服务业和干洗店。
(2)增项调查范围。
客运站和汽车服务业调查范围为区县建成区内;货运站、水泥粉磨站和混凝土搅拌站调查范围为全辖区;餐饮服务业和干洗店调查在城区选择2个以上环境管理重点关注区域,调查范围为以该区域核心为圆心、半径不小于500米的区域。其中:
客运站:主要调查客运站中的微型客运汽车、轻型客运汽车、中型客运汽车和大型客运汽车等4类客运汽车情况。
货运站:主要调查货运站中的微型货运汽车、轻型货运汽车、中型货运汽车和重型货运汽车等4类货运汽车情况。
水泥粉磨站:指辖区内的水泥粉磨站。
混凝土搅拌站:指辖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
汽车服务业:包括车辆维修厂(店)、车辆装潢厂(店)和汽车4S店。
餐饮服务业:餐饮服务业指饭店、快餐店、小吃店、食堂、中央厨房,以及从事生产盒饭、桶饭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调查其中餐位数大于30个或灶头数大于3个的餐饮服务业对象。
干洗店:指干洗店和含干洗服务的其他洗衣店。
【固体废物类增项】
(1)增项调查对象。
固体废物类增项为废品拆解分类场所。
(2)增项调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报废汽车拆解场所和其他配备有专业切割破碎设备(如剪切式破碎机、颚式破碎机等)的废品拆解分类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