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健身器材采购质疑回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边万元
委托代理人:边万元
联系方式:18980095959
地址: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荣昌区文化委员会
采购项目经办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623592133
地址:荣昌区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经办人:陈女士 仲先生
联系方式:46789725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
三、质疑事项
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认为,重庆市荣昌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8A0227的采购成交结果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8年8月29日向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予以受理。
四、审查及回复
经查:
质疑一、经核查质疑属实,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在竞标产品1-14项中,确实有部分不具备NSCC认证,应该扣除7分。
质疑二、经核查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商务部分”信誉一项中第二条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与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相关;信誉一项中第五条室内健身器材制造商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证书证明材料不能说明与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相关。
质疑三、经核查质疑属实,该项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和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均未得分。
质疑四、经核查质疑属实,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不应得分,应该扣除2分。
质疑五、经核查质疑属实,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没有提供CE证书和注册证,不应得分,应该扣除3分。
同时该项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提供的CE证书为英文版,没有提供中文版,不予认定,也应该补扣除3分。
质疑六、经核查质疑属实,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不应得分。
质疑七、经核查质疑属实,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应该扣除1分。
质疑八、经核查质疑属实,重庆市友杰康健身设备有限公司应该扣除1分。
质疑九、现场评标是以标评标原则,对企业生产能力不予鉴定。
综上,经评标委员会专家复核认为:四川传旗力量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质疑部分属实、部分支持其诉求。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