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按质按量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依托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契机,重庆市卫计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文件要求,今年我区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量为135件,检测项目包括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和放射性监测。截止2018年6月19日,采样样品103件,采样进度为76.3%(103/135),完成样品检测102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食品35件,检出率34.3%(35/102)。全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稳步推进,监测医院数量逐步扩大,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了全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启动暨培训会,将辖区所有社服中心纳入监测医院,后期将继续稳步扩大监测范围,提高医院主动监测意识,保障辖区居民食品安全。截止6月20日,全区共监测腹泻病例数13例。积极配合九龙坡区疾控中心对一起跨区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生物标本、剩余食品采样检测工作,及时信息互通共享,有效控制事态恶化。
2018年我区工作的有力推动,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根据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的国家方案,明确了责任,任务落实到人,确定由区疾控中心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和检测工作;同时,将辖区所有医疗机构作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其中区人民医院为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病原学检测哨点医院。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处置高效。我区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主动通报机制,定期上报食品安全隐患报告,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按时上报调查报告。三是严抓重点环节,严把质控关。区疾控中心高度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在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增加了质量监督员,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质量监督员例会;同时,定期对食品风险监测中的采样环节、类别、包装、数量、城乡分布等信息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