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9月28日发布消息称,重庆2013年8月试点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截至今年8月,全市累计减税439亿元,基本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了解,重庆2013年8月在交通运输业等“1 7”行业试点营改增,2014年1月将邮政业纳入改革范围,2014年6月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5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标志着全市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今年以来,重庆增值税改革持续深化。5月1日起将原适用17%税率的制造业等行业和11%税率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增值税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全市全年预计新增减税35亿元。5月起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5至6月已减税0.7亿元,到年底全市预计新增减税1.8亿元。此外,重庆7月起在18个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以及电网企业开展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为224户企业减税20.3亿元。以上三项合计,重庆今年全年预计新增减税额度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