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仙女山度假区小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
各开发企业、小区物管公司、小区业主、相关单位:
根据《仙女山旅游度假区“两违”分类处置办法》(武隆府办发〔2018〕87号)和《仙女山旅游度假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隆府办发〔2018〕77号)精神,现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小区“两违”建设集中整治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度假区小区内业主未依法取得合法建设手续,擅自在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共用通道、自家露(阳)台、私家花园、楼顶、地下(架空层)室等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均为“两违”集中整治的对象。
二、度假区小区内的“两违”建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2号)以及武隆区“两违”分类处置政策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三、严格按照严控“两违”新增、逐步消化“两违”存量开展集中整治分类处置。
(一)新增“两违”实行零目标控制。对新增的“两违”建筑一律责令停工,采取停电、停水、停气措施,待自行消除或强制消除后方可恢复供电、供水、供气。
(二)存量“两违”进行分类处置。露(阳)台、私家花园轻型违建按统一标准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依法查处;占用公共空间绿地通道、地下室架空层违建、楼顶违建、多户纵向违建等无法拆除且不影响规划、无矛盾纠纷、符合安全的处以没收违法收入,且不予完善产权手续;其它情形和不接受分类处置的进行强制拆除或回填。
四、分类处置流程。调查摸底——立案调查——完善法律程序——执行。
五、不依法接受“两违”分类处置的措施。
(一)依法对违法建筑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
(二)对合法产权附有违法建筑的,限制转让和抵押登记。
(三)依法强制消除的,消除费用由违法建筑业主承担。
(四)对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提交有关部门实行问责。
(五)在相关媒体上曝光。
六、对“两违”整治配合不力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其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七、每位公民应自觉抵制、不参与违法建设,有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电话,度假区执法支队:77733006、77733007、77733008,武隆区“两违”整治指挥办:77700531。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