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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加“自治” 巫山收放之间管好农村“保命塘”

中国新闻网2017-07-24 11:35

整治后焕然一新的山坪塘。 郝燕林 摄

中新网重庆7月24日电 (陈茂霖 郝燕林)“这口山坪塘可是我们的‘保命塘’,我们十几户的农田灌溉他家里饲养的牲畜饮水全靠它。”23日,重庆巫山县当阳乡高坪村2社一口名叫史家堰塘的山坪塘旁,村民史万凤正在锄头疏通引水渠。

史家堰塘始建于1980年,由于年久失修,出现了坝体开裂,引水渠和放水渠被堵死,塘内泥砂淤积等问题,基本没有了蓄水功能。为解决灌溉和牲畜饮水,史万凤和史玉柱等十多户群众将情况反映到了乡里。

“得知县水务局将病险山坪塘整治纳入‘先建后补’建设项目后,我们立即将史家堰塘向县水务局进行整治申报。”当阳乡副乡长刘勇告诉记者,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史万凤等村民代表社里和县水务局签订了《病险山坪塘“先建后补”协议》,并按照协议在水务局和乡政府的指导下确定了施工队伍,组织受益群众参加工程建设管理,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先建后补”5万元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山坪塘作为直接关系到山区农户生产生活的‘保命塘’,其建设维护和运营管理,一直是农村水利基础建设的工作重点。”巫山县水务局副局长陈华林告诉记者,从2016年3月开始,为改变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既当运动员,负责工程建设,又是裁判员,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等弊端,巫山县水务局在请示县政府后决定,饮水安全工程由乡镇担任业主实施,全县山坪塘整治实行“先建后补”,这个过程中先由急需用水的山区农户提出申请,县水务局、镇(乡)政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山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

“山坪塘整治虽然是‘先建后补’项目,由受益群众或乡镇组织实施,但我们并没有当甩的掌柜。”巫山县水利站工程师程华表示,为确保山坪塘整治效果,县水务局对参与建设的施工单位、受益群众进行了培训,同时加强了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这些工程只有在县水务系统实地查看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并通过验收后,才能得到‘先建后补’资金。”程华介绍说。

“通过由乡镇担任业主和‘先建后补’这些举措,2016年巫山全县掀起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高潮,先后投资1.92亿元,新建饮水安全工程495处,提前一年完成了120个贫困村饮水安全任务;并投资3025万元,完成了605口山坪塘整治,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水利基础。”巫山县水务局局长贺伟说,“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要想这些建好的农村水利设施持续高效地发挥作用,管理才是管关键。”

对于贺伟“管理才是关键”的结论,该县官渡镇水库村三社社长黄周太深有感触。

“山坪塘修好后,群众的用水矛盾却越来越激化了。”黄周太至今还记得2015年10月,社里两户群众因用水纠纷发生打斗,造成两人住院一事。

“那时候群众用水是‘手快有,手慢无’,因此经常发生用水纠纷。”黄周太告诉记者,为了解决山坪塘运管和群众用水矛盾,2016年5月水库村在县水务局和官渡镇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农村用水户合作社,通过“一事一议”制订章程,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在水价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用水村民自治。

“每年,我们合作社水费收入有两万多元。”黄周太说,“这两万多元的水收费全部用于工程维护管方面。不足的部分,合作社还可以向县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

“实行‘有偿用水’后,我们再也不乱放水了。我去年只放了四个小时的水,向协会缴费40元,另一小时转让给他人,收了25元,上交协会10元,全年算账,我种四亩地的水田和两亩地的旱田只花了25元钱的水费,这真是太好了!”村民陈朝唐掰起手指头算起了用水账。

“现在全县各乡镇都有了农村用水户合作社。”贺伟告诉记者,通过成立农村用水户合作社,使山坪塘等农村水利工程步入了“有人管、费能收、坏能修”的良性运行模式。

责任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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