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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中哪些适用低保“兜底”?需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巫山网2018-08-03 15:44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县广大群众对扶贫脱贫政策的知晓度,全力以赴提高脱贫质量,根据我县深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安排,现对扶贫脱贫惠民政策进行再梳理、再发布,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帮扶。

贫困户中哪些适用低保“兜底”?需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兜底对象】

指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劳动能力,通过各种扶持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仍达不到脱贫标准线,需要由社会保障进行“兜底”的对象。

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兜底,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县户口;

2.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3.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

4.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

【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50元)的差额进行发放。

【办理流程】

本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低保服务窗口审查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并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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