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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两渔民捕获一条红鱼竟是国家二保动物,长航公安将其放生

巫山县环境保护局2018-10-26 17:11

原标题:碰不得! 江里捕获一条红鱼竟是国家二保动物

日前,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巫山派出所民警在滨江路巡逻时发现,一渔民欲贩卖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胭脂鱼。长航公安随即对该渔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胭脂鱼放生。

10月20日,长航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渔民向某提着一尾粉红色形似风帆的鱼准备售卖。

经查,渔民向某父子在长江龚家坊水域放网,10月20日上午收网时捕获一条长60厘米,重2.95kg的胭脂鱼,于是拿到市场准备售卖,不料被巡逻民警发现。

10月22日长航万州公安分局对向某某父子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23日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胭脂鱼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鱼类,向某某父子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擅自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长航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属于刑事犯罪,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若市民误捕这些珍贵、濒危鱼类,请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渔政的相关部门。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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