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 巫溪县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啦
根据团市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青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募巫溪县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制定招募方案如下::
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1
招募范围: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且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列入招募范围。
2
招募条件:
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较强的志愿精神,甘于吃苦奉献。
3.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到岗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在读研究生须经就读院系和导师同意),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 身心健康,符合所在院校毕业体检、西部计划项目体检及心理测试要求,能胜任基层工作。
5. 同等条件下,农村建档贫困户家庭未就业子女、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学生干部优先录用。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募计划
二、
招募指标暂定17名(具体以市上分配的名额为准,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招募原则
三、
本次招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招募方式及程序
四、1网上报名
报名者须于 2018年 6月10日前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高校团委)审核备案,并明确意向服务地,以便高校项目办精准推荐;通过共青团巫溪县委员会邮箱wxtwbgs@163.com投递简历并加入2018年西部计划志愿者QQ群:714736038。
2资格审查
由县项目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参加招募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参加招募人员应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于6月11-12日(上班期间)前到团县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现场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测评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巫溪县青少年宫(马镇坝文化大厦3楼)
注
请考生携身份证8:30准时到考场候考,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募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并于6月20日前提交体检材料至县项目办,体检费用由志愿者预先垫付,待正式录用后由市项目办统一报销(每人200元)。(体检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团县委负责对其资格条件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在巫溪县马镇坝城投大厦一楼及“团聚巫溪”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志愿者应与县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按时上岗服务,并于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
注:上岗服务前,如出现录用者流失,县项目办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流程进行补招。
相关说明
五、01
志愿者有关待遇及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02
巫溪县服务单位(原则上)每月配套不低于800元生活补助,由服务单位根据财经制度和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发放,其他补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温馨
提示
巫溪县西部计划项目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田老师
联系电话:023-51522191
13452717581
电子邮箱:214974056@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城投大厦4楼
附件: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及标准
第一部分 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 x 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必查)
十一、心理检测
第二部分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 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 6 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 次或 100-110 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 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 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0g/L、女性高于 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 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 0.8(标准对数视力 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