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公示
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
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公示
根据《重庆市三峡后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峡办关于加快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意见>的通知》(渝三峡后续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现将《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已经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纳入《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2019年度规划项目库》(渝三峡后续发〔2018〕1号)。项目主管单位为巫溪县移民局,业主单位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
该项目位于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落带库岸整治、大水河滑坡治理和道路复建。川主村消落带库岸整治长度1300m,包括三段,其中AB段长300m、BC段长300m、CD段长700m;大水河滑坡治理长度220m,道路复建长度200m。川主村消落带拟采用格构锚杆 面板 放坡削方 干砌石护坡的综合治理方案;大水河滑坡拟采用抗滑桩 桩间板 坡面整平 格构锚杆护坡 浆砌石封面 截排水的综合治理方案;对受滑坡影响的200m移民道路按原规模进行复建。计划工期24个月。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277.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2.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8.76万元,基本预备费156.08万元。拟全额申请三峡后续补助资金。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及建设相关程序,项目业主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完成了如下审批工作:
巫溪县城乡建委签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002382018014x号)、巫溪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发的《国土预审的函》(巫溪国土房管函〔2018〕57号)、巫溪县环保局签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巫溪县发改委签发的《关于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巫溪发改发〔2018〕170号)、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出具的《关于报送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评估意见的报告》(技咨函〔2018〕136号)、巫溪县移民局签发的《关于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巫溪移民发〔2018〕8号)、巫溪县发改委签发的《关于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巫溪发改发〔2018〕199号)、巫溪县水务局签发的《关于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巫溪水务许可〔2018〕43号)等。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保障花台乡川主村大水河滑坡及消落带上部斜坡体稳定、确保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保护三峡水库防洪库容安全的需要,是保护三峡水库水质和生态安全的要求,是保障库区交通和通航安全的需要,是助推花台移民风情小镇建设、促进库区和谐稳定发展、提升大宁河旅游环境、助推库区人民安稳致富的需要。
本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建议。
监督电话: 023-51665550, 023-51889210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