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秀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秀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一套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厂址位于重庆市秀山县官庄镇雅都村垃圾填埋场原址,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章永龙
通讯地址:秀山县乌杨街道191号行政事业大厦
联系电话:13896097878 传真:76670072
邮箱:184489103@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小区7楼
联系电话:17823332228
电子邮箱:12407638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秀山县城市管理局现已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秀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评价委托、进行项目概况调查、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监测,编制环评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主要是受本工程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居民,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员以及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群众。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对目前区域范围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项目建设的主要污染因素和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
4.应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
5.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是否支持;
6.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六、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反馈关于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