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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后帮朋友挪车 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处罚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05-23 17:54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听说朋友开车出了事故,男子赵某二话不说,饮酒后帮朋友夏某挪车,不料就这一逞能,让赵某后悔莫及。近日,重庆永川区公安局南大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内环南路与泸州街岔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发生争执,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与交巡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民警来到事故现场,发现被撞的面包车驾驶员贺某拉着一名男子赵某,贺某激动地说:“之前开车撞我车的不是赵某,那个驾驶员已经跑了。”面对民警的详细盘问,赵某承认,开车肇事的是自己的朋友夏某。当天晚上,赵某、夏某和朋友一起喝酒唱歌,夏某在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夏某便叫赵某前来帮忙挪车。

民警遂即对赵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赵某当时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系醉酒驾驶。目前,赵某因醉驾将被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夏某也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切勿酒后驾车,酒后挪车也算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驾驶。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文 王魏 编辑 高爽)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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