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头条】永川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来了!这才是正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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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5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办法。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户籍在城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的儿童、小学毕业生,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入学原则。户籍在城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毕业生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实行“两对口”入学办法。即年满6周岁的儿童、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城区,其父(母)的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公开公平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条件
(一)职责划分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委统筹,具体由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教管中心组织实施。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
(二)就读条件
1.“两证齐全”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两证齐全”的含义: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城区,其父(母)的房产在城区。
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须提供房交所父母无房证明),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 “单证”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指定招生范围。
“单证”的含义:
(1)户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挂靠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挂靠人的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2)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含义:
(3)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的务工人员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城区初中划片范围及招生对象
1. 永川中学
老校区:泸州街,杨家坡,迎宾大道,迎宾支路,化工路2号,卧龙路单号481号、双号292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西路,人民大道(二转盘往一级站方向),人民南路(电大以后往卧龙凼方向路段),渝西大道中段单号637-1207号、双号510-826号,半边街(三江小区),火车站南路,火车站北路,通心桥,临江路,中河村(城区户口),南大街(含川东农贸市场),兴南路(一环路以内),小桥子,南郊路,水机厂,科园路,新泰路。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内环东路。
新校区:红河中路(天之韵往卧龙凼方向路段),工农村(城区户口),横河,崩山,栏杆村,小南村(城区户口),黄泥凼,回龙苑,化工路(跃进厂以后路段),人民东路(五米阳光、红河枫景、华创),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红河大道单号319号、双号368号及以后路段,学府大道,人民西路(AC世纪城、华创),兴龙大道777号、789号、888号,红河南路,星光大道,三星村、花果村(城区户口),和顺大道889号,和畅大道988号。
以上路段的“两证齐全”的小学毕业生。
2. 萱花中学
萱花路,青城路,探花路,内环南路单号1-111号、双号2-160号,胜利路(含原文曲路),胜利北路,胜利南路,萱花新村,三圣街,水池坡,桂山路,枣园西路,枣园路,石油路,外环西路,渝西大道西段,外环东路,箕山路,粽粑居委会,萱花西路,昌州大道西段,华滨路,光彩路,金鑫路(含罗家院子城区户口)。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221号、双号212号及以后路段。玉屏路(58号除外)、渝西广场。
以上路段的“两证齐全”的小学毕业生。
3. 北山中学
北山路,英家巷(含昌州小区),同文里,书院巷,龙王巷,中山大道西段(原骑龙街、西外老街),西郊巷,玉屏北路,官井路,玉屏村(城区户口),韭菜园,枣子园,大巷子,中山大道东段(原东外街),中山大道中段(原中山路、民生路),万金路,东顺城街,乾兴路(昌州路、大兴街)。城墙边,下街子(文明路),猴溪桥,发安商场,南华路,渝西大道中段2-508号、1-635号、单号1209双号828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路1-479号、2-508号,内环南路单号113-429号、双号162-592号,玉南路,玉屏路58号,三水巷,渝西大道支路,昌州大道中段。
以上路段的“两证齐全”的小学毕业生。
4. 文理附中
双龙路,双龙村(城区户口),东岳路,渝西大道东段,环城北路,汇龙大道单号1-407号、双号2-686号,棠城路,红河大道单号1-317号、双号2-366号,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801号、双号2-888号,人民大道19号、58号、333号、555号、699号、755号、568号、666号,红河苑,文昌路1号,子庄路,红河中路(荷塘月色、君临棠城、青年根据地),人民北路,人民南路62-66号(长城大厦、竹映三清),人民西一路,汇龙东一路,人民东路311号(新华书苑)、133号。
以上路段的“两证齐全”的小学毕业生。
5. 兴龙湖中学
兴龙大道111、123(协信中心),昌州大道东段双号890号、单号801号及以后路段,文昌路788号(农机校家属区),文昌大道919号(文博书香),协信世外桃源,昌州古韵小区,和顺大道398号(和顺人家)、966号(兴龙苑)、958号(凤栖阁),兴龙湖一支路,兴龙湖二支路,人民大道双号668号、单号757号及以后路段,学府大道399号(学府新居),凤锦新城,北大村,瓦子村,孙家口村。
以上路段的“两证齐全”及“单证”的小学毕业生,文理附中招生范围内“单证”的小学毕业生,永中新校区招生范围内“单证”的小学毕业生(化工路,汇龙大道单号409、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8号,369号,星光大道1-3号除外)。
6.凤凰湖中学
凤凰大道,凤西路,花果路
以上路段“两证齐全”及“单证”的小学毕业生。
7. 卧龙初中
永中老校区招生范围内中山路辖区、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 “单证”的小学毕业生;永中新校区招生范围的化工路、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8号,369号,星光大道1-3号“单证”的小学毕业生;北山中学招生范围内“单证”的小学毕业生;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渝西广场路段“单证”的小学毕业生。
8. 永川九中
永中老校区招生范围内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外) “单证”的小学毕业生,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除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渝西广场路段外“单证”的小学毕业生。
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红专小学(含宋锦桥校区)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301-1179、双号426-818,凉亭子,迎宾大道,迎宾支路,临江路75号,内环南路(619、641、679、681、699、723、725、767、777、800),内环东路18、68、88、96、116、130、218、260、372、388、666号,人民大道16、111、188、588号,人民南路225号,卧龙路556号(一级站)、558号(二级站)、688号(碧桂园),卧龙西路50号(老海棠苑),内环东路,化工路1-296号,乾丰紫园小区,望城村。
2.上游小学
昌州路社区,渝西大道中段828、898、906、918、968、1209、1247、1273、1251、1283、1289号,三水巷,西郊巷,北山路,城墙边,铁货街,万金路,下街子,南华路,猴溪桥,乾兴路,同文里,东顺城街,中山大道中段,龙王巷,书院巷,中山大道西段单号1-201,中山大道西段双号2-176,中山大道东段单号381-519、双号442-476,玉屏路双号2-94号。
3.红河小学
汇龙大道409、429、473、46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人民西路1号(AC世纪城),人民东路16、168、369号,学府大道333、388号,红河大道368、777、888、999号,红河南路888、1888号、三星村(九道拐、王家岩)。
4.汇龙小学
渝西大道东段单号1-131、双号2-68,汇龙大道单号1-375(新区人民医院)、双号198-686,卧龙路单号29、61、63、97、137、303、373、475、479,双号26、28、48、74、100、128、174、180、186、188、198、220、240、286、288、290、318、368,汇龙大道东一路单号1-23、双号2-170,人民大道单号19、189、199,双号58,人民西一路66,人民北路69、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273、双号2-398,汇龙大道388(移动公司家属院)、566(民政局家属院),棠城路2号,人民东路311、133号,红河中路77、1111号,红河大道18、66、106、116号,人民南路60、62、66、369号,双龙村,人民大道333号(康桥),红河大道1号(泰晤士),昌州大道东段388,海亮商住楼,红河中路139号(君临棠城),子庄路1号(煤管局),人民北路189号(巨宇江南),人民大道555号(金剑)、699号(水晶城)。
5.望城路小学
中心校。中山路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蝉螺村小。负责孙家口村子女入学。
6.兴龙湖小学
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和顺大道966号(兴龙苑)、889(香水湾)、958(凤栖阁),兴龙大道777、789号(金科小区),学府新居,兴龙湖二支路以南天秀龙湾、香缇时光B组团2期(就读兴龙湖小学校区)
红河中路177号(荷塘月色)、人民大道568、666号(金域蓝湾)、809号(城市铭人)、999号(兴龙湖二支路以北香缇时光A、B组团1期)、768号(兴龙湖一号)、755号(阳光尚城),和顺大道398(和顺人家)、兴龙大道111、123(协信中心),昌州大道东段666号(御龙山)、888号(维诗卡)、899(恒大翡翠华庭),凤锦新城,置铖御府,文海天街,北大村。(就读兴龙湖中学校区)
7.凤凰湖小学
凤西路9号,兴龙大道999、2000、2066号,凤凰大道1、12、66、88号。
8.神女湖小学
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滨湖景苑,文昌路788号(农机校家属区),文昌大道919号(文博书香),协信世外桃源,碧桂园,昌州古韵小区、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801号(水电校住宅楼),红河大道北段188、190号,汇龙大道2-78,汇龙大道9号、17号、玲珑汇商住楼,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双号2-440,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昌州大道中段。
瓦子铺村,茶山竹海(原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划出村社)
9. 红旗小学
中山大道西段单号221-429号、双号212-370号,玉屏路单号,玉屏路双号96号及以后,萱花路双号2-104号、单号1-179号,玉屏北路,官井路。
10. 萱花小学
萱花路双号106-360 号、单号181-559号,胜利路,胜利南路,胜利北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单号1-79号、双号2-98号,枣园路单号1-173号、双号2-250号,桂山路单号1-273号、双号2-292号。
11. 胜利小学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305-1561号、双号980-1198号,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103号、双号2-100号,大巷子,广场街,玉屏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号、单号431号以前路段,渝西大道支路,张家坡巷道1-26号。
12. 青城路小学
探花路1-497号、2-610号,探花支路1-53号、2-14号,探花北路,竹溪路,永青村,丰田村淘米井村民小组,黄泥坡村民小组,红江厂子弟。
13. 西北小学
石油西路单号81号及以后、双号100号及以后,枣园路单号175号及以后、双号252号及以后,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05号及以后、双号102号及以后,外环西路,桂山路单号275号及以后、双号294号及以后,胜利村,堂皇坝村,丰田村一部分(原潮水村一、二、四、五社),原萱花村、粽粑村。
14. 永红小学
箕山路,昌州大道西段,萱花西路,华滨路,萱花路双号362号及以后、单号561号及以后,永红厂子弟。
15. 南郊小学
科园路,小桥子,新泰路,圣水路,南大街路双号,兴南大街路1、15、67、81、103、115、189号,兴南路1-280号,原金盆村(现骑龙穴小组、陈家沟小组、黄竹林小组、十三井小组),原常青村(现夏家河坝小组、石板院小组、老井坡小组、马家院小组),原北塔村(猫儿沟小组、癞子山小组、大佛岩小组、石河沟小组),颜家村民小组。
16. 南大街小学
泸州街(包括半边街),临江路,火车南路,火车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号、单号431号以后路段。
17. 五洲小学
中山路辖区:化工路929号(清华苑),星光大道1号(康安尚都),星光大道199号(盛世棠城),化工路808号(文海泊金湾),星光大道777号(御景水岸),星光大道789号(万达广场),星光大道998-999号(同心苑AB区),化工路411号(卧龙中学),化工路298号(化研所家属小区),化工路300号(化工厂家属小区),化工路495号(氮肥厂家属小区),化工路599号(丝厂家属小区),化工路601号(康怡堂·新天地)。人民南路268号(郦晶城),红河中路999号(海棠苑二期),红河中路6666号(伟豪·创世纪),卧龙路698号(橄榄郡),卧龙路828号(水木年华),汇龙大道688号(天之韵花园小区),汇龙大道718号(计生集爱医院家属小区),汇龙大道720号(汇龙花园小区),汇龙大道888号(汇峰·汇悦)。
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南大街街道辖区),原横河、崩山、回龙、中河村,海棠大道888号(利安凰城御府),兴南路300号(回龙苑)。
18. 上游小学小南校区
原小南小学招生范围和中山路、南大街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9. 红旗小学大南校区
原大南小学招生范围及南大街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妥善解决特殊问题
1.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由城区教管中心、初中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小学由城区教管中心、初中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城区教管中心、区教委依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严格纪律
区教委负责统筹抓好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公办学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测试。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