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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一市民向社会公开道歉!为啥?

酉州城事移动端2018-05-17 17:09

酉州城事讯 (记者李胜成文/图) 5月15日,钟多街道办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处理一起乱倒垃圾案件。当事人杨某昌自愿接受处罚,将乱倒的垃圾清理回车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倾倒,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当日晚6时30分,钟多街道办接到青山村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青山村7组焦家(小地名)公路边乱倒垃圾。接到举报后,该街道办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经查明,5月15日下午,当事人杨某昌驾驶轻型载货汽车装载建筑垃圾从县城经川菁子行至青山村7组焦家(小地名)公路边倾倒。杨某昌对事实供诊不讳,并认识到乱倒垃圾是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保证再也不乱倒垃圾。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王曦平介绍,按照《重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运输建筑垃圾应采取密闭式运输,不得抛、洒、漏、污染环境,应当在指定地点进行倾倒、处置建筑垃圾。他提醒广大市民,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各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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