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
更多的资讯等着你...
立即下载
上游新闻

汇聚向上的力量

立即下载

多方联动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

石油路街道办事处2018-05-23 16:29

2018年5月18日上午10点,渝中区检察院李检察官、司法局工作人员陈蔓、团区委心理咨询师徐凤、司法所所长程静、金银湾社区矫正协管员王霜,共同对即将解矫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潘某进行训诫谈话。

首先,司法所所长程静向大家介绍了潘某的基本情况,潘某,未成年人,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社区矫正初期,曾夜不归宿,和社会上的朋友联系较多,经过改造,潘某现在改掉了恶习,初步形成了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然后,团区委心理咨询师徐凤和潘某进行了谈话,徐老师告知潘某,父亲是他最亲近的人,在做事之前,要和父亲交流沟通,多关心家里人,帮助家里做家务。潘某表示,经过社区矫正,自己和父亲的关系得到了改善,自己也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区检察院李检察官告知潘某,他的档案会被封存,不会影响他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年满18周岁后再犯罪,他的人生就会有污点,希望他不要再走回头路。同时年满18周岁后,父母对他不再有抚养义务,他应该掌握一技之长,自食其力。

此次多方联动的训诫谈话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旨在告诉潘某,社会对犯过错的未成年人是宽容的,在他解矫后,他的档案会被封存,人生不会有污点,一定不要有心理压力,不要背上思想包袱,要安心的学习、生活。同时也是为了告诫潘某,他已经成年,不能再依赖父母,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规划好人生,好好学习,顺利毕业,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切记不要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关心一下,为你推荐更多
举报
热门评论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下载上游新闻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