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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首日我区12个派出所同步受理

渝中报2018-09-03 11:26

9月1日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首日,记者从区公安分局获悉,我区12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同步启动了该项业务受理工作,当天上午共为5名台胞办理了居住证手续。

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派出所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只需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结合实际需要,我市各区县共设置110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其中,渝中所有公安派出所均启动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工作,方便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办理证件。

“我的居住证很快就办好了,渝中区的民警很贴心。”当天上午10时,在大阳沟派出所里,前来办理居住证的台胞赵先生拿着回执单高兴地说,有了这个证,心里底气更足了,以后在重庆生活更有保障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明确指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时,可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大阳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派出所在积极组织民警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还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提供政策讲解、自助拍照、答疑解惑等一站式服务,提升港澳台同胞办证实效。(渝中报记者 黄清娴)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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