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丰富工作载体 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赢”

06-11 18:12/忠县组工

近年来,忠县公安局党委根据新时代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按照“抓党建、促业务、强班子、带队伍”的总体思路,丰富工作载体,着力打造公安党建品牌,实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赢”目标。2017年,主要绩效排全市第5名;群众满意度、公信力均排全市第3名;获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一等奖;交巡警大队荣获全国第五届“文明单位”称号,全市公安机关唯一获此殊荣。

配齐配强力量,实现党务干部专职化专业化

针对党建工作力量不足、党务干部动力不足、兼职其他工作且流动性大、抓党建工作跟不上时代发展新要求等情况,局党委克服全局警力紧缺等困难,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2人、党务文职2人,腾出办公用房2间,专职开展全局党建工作,从工作力量和保障上加大力度。全局成立29个党支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教导员担任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委党校支部书记全覆盖培训,推动党务干部专职化专业化。

建立三督双挂制度,推动党建和业务同步

“三督”即:党委成员定期督查、党建专干季度督查、纪检部门常态督查。党委成员定期进行党建工作督查,制定党委班子联系支部责任工作制度,实现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与联系支部党建工作责任量化考核同步,有力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开展;党建专干督查,成立以驻县局纪检组、政治处、督察和机关党委等为成员的党建督查小组,每季度对全局29个基层支部、71个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覆盖督查,实行“回头看”工作制度,机关党委为督导主要责任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实行跟踪督导限时整改,促进全局党建工作整体推进;纪检部门常态督查,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纪检常态督查内容,实行业务和党建同检查、同通报、同问责,形成上下一致全局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双挂”即:党委成员与分管单位和联系支部实行双向结对互挂、责任考核互挂。实行党委成员与分管单位和联系支部“双挂”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实现领导班子与基层所队双向结对互挂、责任考核互挂。

强化精细化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制定出台《月度精细化学习工作机制》,各警种每月5日前对照应学应知内容进行梳理汇总,按照党委班子、党委成员、支部党员、全局民警、警务辅助人员五个层级,对照相关要求精细化分类学习、分类传达,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落实三牵三联,实现公安党建前置拓展

一是牵头开展城市党建东坡路社区“大党委”帮联工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对社区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为社区筹措15万元资金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次到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政策宣传、警民座谈、上专题党课和走访慰问等活动。二是牵头开展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帮联工作。针对白公街道古井村党支部后进转化问题,按照“3 X”联建模式,帮助后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导树立创先争优的理念;帮助村委干部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指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后进基层支部组织整顿转化。三是牵头开展精准脱贫帮联工作。通过“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措施,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活动开展以来,共投入人力1000余人次,投入物力财力40余万元,争取了300余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六大”基础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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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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