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1号在忠县巴王路11号附9号附近丢失了一部

08-04 12:04/忠县之家移动端 苏晓晓

关于8.1号在忠县巴王路11号附9号附近丢失了一部苹果8p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下之前我发布的那篇文章关于服装店老板捡到手机不归还索要2000元钱的事情,最开始我去那个店里找那个大妈李顺琼的时候她亲口对我们说店是她的未必还怕我拿起手机跑了吗?所以我们就相信了她的话,一直受她的误导觉得服装店是她的,而且她也当着民警的面说手机也是她捡来在服装店里500元卖了,现在巴王路老干局旁边那个服装店的老板李军艳美女说不认识这个大妈李顺琼,店也不是李顺琼大妈的,说跟她没有关系,说喊我跟她有什么事情找她本人,我也还是相信你跟她没有关系,也怪我自己之前相信了那个大妈李顺琼的话没有去核实真正的情况就发了那篇文章,其实我之前发布的那篇文章从来就没有过要去灭哪个,只是想跟像我这种爱丢三落四的你们提个醒,不是每个人都能拾金不昧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能保管好自己的东西,我在这里也遵从了李军艳老板的要求公开的向服装店老板李军艳道歉,对不起让你的生活受到了影响,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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