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身份,遵规守纪,依法办事,过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和国庆节……”,9月17日,新生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两节”期间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帮教的通知》。司法所所长对矫正对象提出严格要求:一是明确身份,遵规守纪,依法办事,过欢乐祥和中秋节和国庆节;二是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意行车安全(禁驾人员严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三是外出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能外出,且请假期间严格按规定实行电话报告,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忠县。全体矫正对象在认真做好笔记的同时表示,谨遵教导,遵规守纪,过欢乐祥和“两节”。
兴峰司法所为刑满释放人员排忧解困
近日,兴峰司法所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了临时救助金500元。刑释人员范某今年74岁,身体多病,其儿子远在新疆打工,女儿也远嫁他乡,无任何生活来源。得知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希望能得到临时救助。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在要求司法所工人员做好范某思想教育的同时,积极与民政办干部联系,立即为范某解决了临时生活补助。
范某拿到救助金感动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原以为自己这种情况没有人会帮助我,很感谢你们,我一定好好生活,不再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