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伯华)到2020年,全县农村8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两个以上法治宣传专栏,全县设立1个以上法治宣传专栏的村(社区)达到100%,全县农民群众普法知晓率达到80%。日前,我县出台《实施“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活动方案》,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根据要求,全县将大力开展“法律法规进农家”活动,利用农闲季节、农村赶集、务工返乡以及各种宣传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进村”、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每年要开展乡村法治文化活动至少65场以上。县法院将选取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或者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及在当地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并围绕庭审案件主题认真开展释案说法,每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至少20场以上。
各乡镇(街道)将全面加强乡村公共场所普法阵地设施建设,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两个以上统一标识、规范运作的法治宣传专栏,建立1个面向居民免费开放的法律图书(室)角,利用“村村通”广播开设固定普法宣传时段,充实一定数量的普法图书、挂图、海报等普法宣传资料。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在有条件的村(社区)积极推进法治长廊、法治小广场、法治小公园、普法农家乐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配备LED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普法公益广告设施。
在人员培训学习方面,全县将组织农村普法骨干大培训,对司法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法治副主任和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普法骨干每年至少举行1次专门的法治培训。开展村民大学法大宣讲,指导和督促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村(居)民学法制度,推动将村(居)民普法教育纳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讲习内容,充分利用村民议事会、院坝会等形式加强村民普法教育,每个村(社区)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村(居)民集中学法宣讲活动,每年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村(居)民至少达到25%以上。
另外,全县还将加强乡村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典型示范村(社区)评选、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乡村依法治理体系、开展乡村德法相伴活动等方面工作,推动法治精神全面融入乡风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