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11-06 09:19/忠州日报 王渊

本报讯(记者王渊)在忠州街道和白公街道所辖14个社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将受到县环保局等主管部门的依法查处。记者日前从县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由过去的14.1平方公里拓展至17.58平方公里。

此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范围涉及忠州街道严颜路社区、东坡路社区、十字街社区、北门路社区、白桥溪社区、鸣玉溪社区、州屏路社区、香山社区、红星社区、中博社区、郑公社区(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苏家社区(三组、四组),白公街道白公路社区、长河社区(三组、四组、五组、六组),共计14个社区。

上述区域内,将禁止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并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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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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