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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助农贷”
忠县财政投入7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与县农商行合作,创新推出“助农贷”金融产品。县农商行按风险补偿金的1:10比例放款,贷款额度30-300万元。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有机肥、低毒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投入,不得用于与农业生产无关的支出。县农商行已累计发放“助农贷”贷款近9000万元,贷款余额6758万元,其中: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22家,贷款4865万元;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25家,贷款1893万元。“助农贷”的实施,切实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押物问题,县财政安排1827万元与重庆市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上开展先行先试。担保贷款基本上是信用担保融资,无额度限制,以“三权”为反担保措施,打破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门槛。重庆农业担保公司通过担保机制,已为忠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20000万元,贷款余额18000万元。
积极开展农业保险
忠县以财政补贴保费为手段,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助推器”和“稳定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稳步、持续、健康发展。县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近4000万元,实施农业自然灾害保险、农业收益保险。
实施财政贷款贴息政策
为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忠县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实施农业产业贷款贴息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给予基准利率80%的贴息。县财政已累计贴息7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15000万元投入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