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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认真统筹整合资金,实行“一张清单”整合资金、“一个漏斗”分配资金、“一张蓝图”管理资金、“一张网络”监管资金,建立健全“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统筹整合资金的“集聚效应”和“黏合剂”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加强源头整合
根据彭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和统筹资金规模,凡属于统筹整合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必须纳入整合清单“打捆”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2018年,县财政局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市国资委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奖补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15大项以及本级统筹安排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实现财政统筹整合资金78746万元,其中本级统筹资金7613万元。
精准资金投向
结合2018年财政统筹整合情况,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扶贫投入,夯实主体责任,统筹用于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交通建设、农村人饮巩固提升、人行便道及农村院坝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建设、医疗贫困求助、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16大项支出,促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作用增大,形成了聚合效应。
加快执行进度
财政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分配进度,在收到专项资金报告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同时,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从今年6月起,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按月报送制度和彭水县政府督查室按季督查通报制度,压实项目实施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防止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和财政资金滞留。
强化资金监管
全面开展排查,对2014—2017年下达所有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效果和监管进行全流程、拉网式排查,精准查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短板、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罗列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注重资金追踪问效,采取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邀请中介机构评价与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财务监督检查全覆盖,及时查找财政统筹整合资金沉淀、滞留以及“供需错配”等问题,切实提高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