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重庆财政"↑可快速关注
重庆的贫困生注意啦!
2018年7月10日,
重庆市教委会同市委宣传部、
市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全面介绍、解读了2018年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关于你的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
这些变化和政策你必须要知道!
☟☟☟
市委、市政府2017年12月出台
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为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具体指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经户籍所在区县扶贫、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在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资助标准:
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由招标代理银行直接发放至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
实际学费标准超出8000元补助部分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就读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今年,市教委采取了3项便民措施:
一是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将采取网上申请方式受理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网上提出申请,上传在校就读和学费标准证明、身份证资料后进行审核认定;
二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点下沉到乡镇,奉节等7个区县16个乡镇或高中成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受理由原来到县里办改为到乡镇办办理;
三是开发统一管理信息系统,提前比对信息,进行建档立卡等身份识别,可以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再要求学生提供证明材料。
此外,新闻通气会上特别强调,
区县和高校资助管理部门
是学生申请办理资助的主渠道。
全市40个区县教委、
65所高校都设有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专门负责办理学生资助。
有问题,找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有困难,也找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各类资助不收任何一分钱,
也不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
在ATM机上或网上进行任何操作。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新生入学期间,电信诈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陷阱猖獗,广大学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找准组织”,广大学生上学遇到经济困难时,请及时找学校资助部门,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和学校都会提供适当的帮助。
【2018年重庆市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目前,我市学生资助已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学段全覆盖,建立起了多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是群体全覆盖,资助覆盖了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
三是项目全覆盖,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和学费、生活费、教科书费、住宿费等资助。
就高等教育而言,主要有以下政策:
(一)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奖励5万名。
(二)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近3%。
(三)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其中: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近27%。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全国奖励4.5万名。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学业奖学金奖励,市级按平均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给予奖励,市级按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在校人数的40%比例下达计划。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计划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硕士研究生6,000元。
(七)校园地国家助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所在高校申请受理,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受理,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九)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重庆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建卡贫困子女学生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可以继续申请重庆市生源地补充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为3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十)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对所有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补助学费,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实行应贷尽贷,就读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生活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通过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渠道解决。
(十一)重庆籍三峡移民高职教育助学金。对高校全日制正式学籍重庆籍三峡移民中接受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十二)新生入学路费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高校新生给予交通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高校就读每生500元,市外高校就读每生1000元,全市资助5800名。
(十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交多少资助多少”,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出部分自行负担;资助期限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限。
(十四)入伍学生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标准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但本专科学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十五)公费师范生教育。对定向培养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资助生活费。
(十六)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七)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八)校内及社会资助。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十九)重庆市基层就业学费资助。对2014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累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二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在重庆市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或家庭当年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无力还款,或还本宽限期后仍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建卡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