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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加强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切实有效预防控制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检疫性重大病虫疫情,减少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损失,实现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区内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病虫危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4%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8%以上。
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与任务清单
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在我市33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开展实施。2018年全市完成小麦病虫疫情防治面积10万亩以上、水稻病虫害疫情防治面积90万亩以上。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方式
补助对象为实施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大力推进统防统治,推广全程承包服务模式。鼓励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进行补助,支持病虫防治服务组织的发展,强化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队伍的建设。补助方式可物化补助,也可采取资金补助,由各区县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三)补助环节和补助重点
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预防、控制和灾后救助等环节,重点用于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和作业费用补助。
物资材料主要包括用于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及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等所需化学农药、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减量助剂、高效施药机械等产品;
作业费用是指开展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统防统治所需的作业费和开展绿色防控、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及农药减量控害示范片建设等所需的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