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违法建筑如何处理?绿地澜屿37处在建违法建筑被依法停水

4月3日,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崇义执法支队、物业公司等相关工作人员,配合自来水公司依法对绿地澜屿37处在建违法建筑采取强制停水措施,以有效制止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

绿地澜屿花园洋房在交房后,部分业主擅自进行违法加层、占用公共绿化地、违法打洞开门窗等抢搭抢建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城乡景观、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危及公共安全。期间,社区干部、物业公司、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劝导并释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停止施工并责令限期消除,但受利益驱使,当事人不但拒不改正,还以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的方式进行违法建设。

工作人员对在建违法建筑采取强制停水措施

当天行动中,执法人员坚持人性化执法,针对少部分居民暂时对相关建设法律法规不清楚、对执法工作不理解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沟通讲解,逐步转变了民众对执法工作的态度,有效配合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对绿地澜屿花园洋房发现的共计12栋、37户在建违法建设当事人实施了强制停水措施。

2014年,重庆市公布了《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在建的违法建筑,明确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崇义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巩固前段时间清理整顿成果,对违法建设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一查到底,全力遏制违法建筑出现新增,决不姑息迁就,形成辖区城市建设秩序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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